索引号 | 024/2022-00020 | 发文字号 | 府农发〔2022〕19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1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标 题 | 府农发〔2022〕193号关于做好府谷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农发〔2022〕193号
各有关镇、便民服务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各环节实施情况,需对2022年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分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各相关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成立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人员和服务组织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面积、各个作业环节逐户进行自验,严把质量关。对于府谷县农机作业监管系统内无数据的地块参照土地确权登记面积或实地测量实际作业亩数。验收完成后对服务作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自验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承报自验报告并加盖公章。
在自验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小组对各个环节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作业户数5%以上。经审核验收合格后进行拨付补助资金。
二、验收时间
乡镇在8月5日前完成耕、种、防环节自验工作(收获、秸秆打捆环节于10月底前完成自验),并按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逐乡镇进行抽查核实。
三、有关要求
(一)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组织镇村人员进行自验,并保留好公示照片、作业照片和农户花名册等资料以便后续查验。
(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于8月5日前将农业生产托管耕、种、防环节验收资料报农业农村局。10月30日前将收获、秸秆打捆环节验收资料报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艳霞 电话:13720487111
地址:府谷县原畜牧局大楼209室
附件:
1、府谷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初验单 附件1:府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初验单(1).xlsx
2、府谷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表 附件2:2022年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表(1).xlsx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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