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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2020-00033 发文字号 哈发〔2020〕46号
成文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8-05
标   题 关于哈镇平安创建及综治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哈 镇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哈镇平安创建及综治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

哈发〔2020〕46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镇属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升“两率一度”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小平安为大平安,努力建设高水平平安哈镇,按照《中共府谷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政法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府谷县委办公室关于推进镇(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建设的通知》、《中共府谷县委办公室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安排,结合哈镇实际情况,制订此方案。现就哈镇平安创建、综治中心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阵地建设

(一)机构设置

镇综治中心要按照省市要求的“四有”标准,规范化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综治中心建设“一厅四室一系统”(一厅即群众接待大厅,设立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四室即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室、心理咨询室、视频联网调度指挥室,一系统即综治信息平台系统)。镇综治中心要整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信访、民政和退伍军人事务站等力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统筹做好镇域内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治安防控、应急安全等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二)功能配置

群众接待大厅 群众接待大厅设置在哈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置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社区矫正等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矛盾纠纷调解室 综治中心单独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和安全防范设施,配备法律政策书籍及宣传资料等。主要用于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

法律服务室 主要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写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

心理咨询室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特殊人群等群体提供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同时提供心理辅导、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等服务。

视频联网调度指挥室 对社会治安状况、道路交通、校园周边、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时监控,对突发案事件进行指挥调度。

综治信息平台系统 按照系统模块及时录入特殊人群、矛盾化解、群防群治组织等信息,适时动态更新,实现县镇联网共享。

二、哈镇综治中心领导小组

主 任:张忠良 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副主任:白少锋 人大主席

郝兴华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田候飞 派出所所长

王富强 司法所所长

张 军 麻镇法庭庭长

苏占荣 古城交警中队队长

裴永飞 哈镇一学区校长

李占军 哈镇二学区校长

王 智 哈镇卫生院院长

刘星延 大岔卫生院院长

李 鑫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队伍包括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民政办、妇联、安监办、农管所、调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红袖章”及志愿者。李登峰、李越越具体负责综治中心日常工作。

三、创建要求

(一)平安镇。1.毎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2.有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到位,职责任务明确;3.综治及平安创建制度健全,工作台账和记录详实全面;4.积极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完善网格化管理;5.辖区没有暴力恐怖案事件、没有群体性事件、没有重大恶性案事件、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6.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没有黑恶势力及治安乱点;7.没有邪教、没有封建迷信;8.完善矛盾纠纷排査调处工作机制实现矛盾就地调处化解,没有越级访和赴省进京集体访、非正常访;9.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五位一体”管控责任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没有社区矫正人员及精神障碍患者等其他重点人员脱管漏管;10.辖区无群众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11.机关场所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12.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宣传;13.干部职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ニ)平安村。1.无家族黑恶势力;2.无偷盗失窃现象;3.没有村民打架斗殴、参与封建迷信、邪教传播;4.无黄赌毒现象;5.无集体上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6.无村干部违法违纪;7.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信息登记完善;8.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共安全事件发生。

(三)平安单位。1.有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工作责任落实,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2.有治安保卫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工作制度使全;3.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4.有规范详实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记录和台账;5.本单位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职工无集体访、越级访和进京赴省市非正常上访;6.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宣传,职工对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100%:7.单位年内无刑事和重大治安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的治安灾害及公共安全事故,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平安校园。1.建立综治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到位,职责任务明确;2.综治及平安创建制度健全,工作台账和记录详实全面;3.无在校生组织建立帮派现象,或与社会不良青少年拉帮结派;4.无校园欺凌;5.保安配备齐全,技防设施完善;6.法制课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学内容;7.无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校园;8.无打架斗殴、侵害师生案(事)件发生;9.无教师队伍违法违纪或有影响负面與论;10.无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发生;11.无校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平安企业。1.建立综治及平安企业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到位,职责任务明确;2.综治及平安创建制度健全,工作台账和记录详实全面;3.无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参与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现象;4.无违规操作、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活动,无拖欠职工工资、恶意欠债、法人或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现象;5.无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无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6.无职工信息登记瞒报漏报、企业职工集体上访行为;7.无非法融资、欺诈消费;8.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完善。

(六)平安家庭。1.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犯罪行为;2.家庭成员之间没有殴打、虐待、遗弃等暴力行为;3.家庭成员没有黄赌毒丑恶现象;4.家庭成员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5.家庭没有邻里纠纷,且能守望相助;6.家庭成员没有参加封建迷信、邪教非法宗教活动;7.家庭没有奢修浪费现象;8.家庭没有安全隐患;9.家庭没有重男轻女现象;10.家庭没有越级访、非正常访及无理由闹访、缠访行为。

四、重点任务

(一)风险矛盾化解管控。

实行全科网格化管理。哈镇按照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党群工作、便民服务、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行有效整合,纳入“一张网”。全面配齐镇、行政村、自然村网格员,充分调动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镇域区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残吸毒人员、社区矫正等人员进行摸底,及时录入综治信息平台系统,实施分类服务管控。进一步加强对高危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有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要细化管控措施,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

信访矛盾化解。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利用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层层落实网格化排查、网格化调处机制,坚持行政村、自然村每周一排查,镇每半月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综治中心主任要带头包抓,制定化解方案,限期化解。

(二)平安创建。

平安创建。以创建平安为目标,结合全县六大“平安创建”,在镇内全面开展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升治安防范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本镇村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平安创建知晓率。

专项整治。综治中心主任靠前指挥,以毒品、道路交通安全、易燃易爆危化品专项整治为重点,不间断地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治安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会同派出所、交警、学校、市场监管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市场秩序等整治行动。

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政法委员组织调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红袖章”及志愿者等队伍,开展治安巡防及形势研判,预测预警预防各类矛盾风险。

(三)社会治理。

基层基础治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加强乡村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校园及周边安保措施,完善由派出所、学校、家长组成的“护学岗”,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法治乡村建设。聘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辅警,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引导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开展“好人评选”、道德大讲堂、道德评议等活动,推进新民风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建立村民议事会,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是平安创建、社会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安排部署,将综治中心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二)创新工作亮点。全镇紧紧抓住府谷作为榆林社会治理的试点县的政策机遇,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本地特色、地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

中共府谷县哈镇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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