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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9/2020-00000 发文字号 府应急发〔2019〕71号
成文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1-09
标   题 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化和工贸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化和工贸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府应急发〔2019〕71号

各危化和工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季防火、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危化和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要实现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鹏飞

副组长:郭建平 刘延 杨慧斌

成 员:郭海民 贾永岗 王爱兵 杨培雄 李鉴升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检查工作具体时间、人员由组长统一调配,统一安排部署。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从2019年12月25 日开始至2020年3月20日结束。

四、集中整治内容

1、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等。

2、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3、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装备紧急停车功能,可燃有毒气体监测系统是否独立设置并正常投用。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以及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且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正常投用。

5、领导带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两个导则”落实不实,“一述两清”不达标,特殊作业票证和旁站管理不到位,外协外包单位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或无证上岗,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有效投用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

6、硅铁、金属镁等工业企业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防护设施的配置运行不能满足相关安全要求。

7、检维修、受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确认、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护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8、未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91号令)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检查组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逐企、逐项开展安全检查。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明查暗访力度,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格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认真排查,强化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要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要按照“深下去、严起来”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坚决做到限期整改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严厉惩处一批,问责曝光一批,严格关停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府谷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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