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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yjglj-aqsc-2019-0004 发文字号 府安委发[2019]8号
成文日期 2019-07-10 发布日期 2019-07-10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府安委发[2019]8号

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2019年6月至12月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遏制、三下降”,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重点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管理,开展运输企业、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交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道路非法营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校车、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运输企业、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酒驾毒驾、无牌行驶、违规改装车辆以及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煤矿安全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9类重大隐患和问题,彻底整治“明盘”项目。全面清理僵尸煤矿,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害严重、采深超千米和单班下井人数多等六类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严厉打击煤矿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工期和试运转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不具备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采空区复采、开采保安煤柱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深入推进矿井优化生产布局、简化生产系统,减面、减头、减人。(县能源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控制、精细化工、装卸作业场所、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安全整治,继续落实重大危险源、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责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风险管控,排查整治涉及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密度大于空气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原油输送管道的安全隐患,严防火灾、泄漏、爆炸、中毒事故。(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商贸局、县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工程,重点排查整治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复杂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8个方面安全隐患。采取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企业动态监管、严格资质资格处罚的方式,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城市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教育培训、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城市管线管廊、城市居民消防、游乐设施、文化(博物)馆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防失控漏管。加强车站、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和医疗保健等为公众开放场所的火灾消防监管。(县消防大队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阶段划分

此次“五项攻坚行动”采取县政府督查抽查,各镇,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检查,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19年6月开始至12月止。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份)。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攻坚行动的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份至10月份)。全面开展“五项攻坚行动”。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各地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对“五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李胜元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赵鹏飞任副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负责“五项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由县级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的具体组织和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别确定1名科级联络员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于6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县“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攻坚行动措施全面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攻坚行动负总责,要认真落实企业自查自改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对攻坚行动不认真、工作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监管薄弱环节摸清、找准,采取切实有效 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企业要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全县综合督查,并将“五项攻坚行动”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严格奖惩,推动攻坚行动责任落实。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等进行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事故隐患和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要造册登记、严肃查处,直至整改验收后方可销号归零。加大反面典型和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攻坚行动信息月统计、月小结、月汇报制度。各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于每月22日前向县“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五项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统计表(见附件6),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县安委会将在全县安全生产月调度会上对“五项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联系人:杨明 0912-8717996 电子邮箱:280156006@qq.com

附件:

1.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2.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3.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4.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5.城市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6.府谷县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进度统计表

 

 

 

府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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