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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scjdglj-cpzl-2019-0004 发文字号 府市监发〔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03-11 发布日期 2019-03-11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府市监发〔2019〕17号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隆重纪念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完善“政府监督、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县局决定按照市局通知的要求,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组织开展2019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为动力,以新的市场监管职能定位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推动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重点,宣传维权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提升维权效能的创新举措,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新形象,努力构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建设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3•15消费者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疫苗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化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与广大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专版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高质亮点和工作成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调动社会各层面力量共创共建,共同推动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发展;结合省创建办发布的《消费环境指数报告》,加强消费环境指数的结果运用,根据指数排名及综合评价,正确认识现状和不足,认真研究,积极治理,促进区域和行业消费环境不断改善。

(三)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活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保健品”市场百日整治活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为有效震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结合“保健品”市场百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警示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制假售假;提醒广大消费者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

1、3月14、15日,安排2两执法车(原工商12315标志车)安置音响播放宣传资料,主要在城区街道流动宣传。

2、3月6日至25日,在府谷的主要街道选择电子显示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形象。

3、利用本地报纸、电视通报2018年消费维权成果、流通领域商品抽检情况、发布消费警示、投诉热点分析、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

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和采访,制作、审核并发布对外宣传材料。

(二)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活动

从2019年3月1日至3月30日,各局属相关单位结合“保健品”市场百日整治活动,对辖区内各大市场、涉农经济组织、超市、个体户和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以制假售假的组织和个人为重点打击对象,标本兼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2019年3月15日,于河滨公园、兴茂国际、金信广场各设立一个宣传点,其他基层所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自行组织宣传活动。

宣传点设置宣传桌凳,展板,音响等,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多种法律法规材料;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咨询服务;设立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站,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点,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讲解识假辨假知识。

12315消保中心负责安排现场宣传点工作。

(四)组织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联系销毁场地、收集、搬运、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租用运输车辆,邀请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协作,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制作销毁清单。

经检队负责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五)后勤保障

办公室负责购买、印制宣传资料,提供活动期间所需设备。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对于此次活动,各小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3.15宣传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工作小组之间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宣传获得实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严明纪律,节约开支。参加活动的人员统一着春秋装,配领带,标志齐全。活动应节约开支,不得拉赞助,不得利用“3.15”活动向企业或个体户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三)服从领导,注意安全。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期间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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