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zzjgzjjz-cpzl-2018-0022 | 发文字号 | 府质监办〔2018〕35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15 | 发布日期 | 2018-11-15 |
标 题 | 关于印发《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质量失信黄、红、黑名单制度》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质监办〔2018〕35号
府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质量失信黄、红、黑名单制度》的通知
各电梯维保单位:
现将《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质量失信黄、红、黑名单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府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1月1日
府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质量失信黄、红、黑名单制度
为加强对我县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认真履行责任,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质量失信黄、红、黑名单制度是指将在本县区域内从事电梯维保活动、存在维保安全质量严重失信行为的电梯维保单位列入黄、红、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督管理。(按照总分100分的分值,80分给予黄牌警告, 70分给予红牌警告并进行约谈,评分为60分直接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府谷维保市场。具体分值表,参照附件。)
二、黄红黑牌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公正客观、透明公开、扶优汰劣的原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列入黑名单:
(一)12个月内在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伤亡的;
(二)12个月内被立案查处2次以上的,或24个月内累计被立案查处3次以上的;
(三)12个月内被通报3次以上应急响应不及时的;被通报2次以上维保或救援现场持证维保人员数量不足2名的;
(四)12个月内(同部电梯)3次以上出现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故障困人事件被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经查确属维保质量问题的;
(五)连续2年在全县电梯维保单位质量评分标准中低于60分的;
(六)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施工、维护保养的;
(七)伪造、变造、转让、出租或出卖《许可证》,以及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书的;
(八)将承接的业务进行非法转包、分包的;
(九)所维保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未采取立即停止电梯运行等有效措施、未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的;
(十)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十一)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十二)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监管的;
(十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视情节加入黑名单。
四、本制度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府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梯维保单位管理评分标准及检查记录
维保单位名称:
备案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须提供值班电话):
许可项目级别: 许可证编号:
从事电梯维保机构许可证是否超期,是否办理备案。(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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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满足许可的固定办公场所、库房、所在地的交通工具。(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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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机构负责人是否有任命文件或授权文件;是否有满足许可范围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人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是否在所在维保地区有两名及以上维保人员。(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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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满足许可范围的特种设备作业仪器工具,所使用计量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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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质量手册,是否有技术负责人、质保工程师等任命文件。(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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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合同是否符合要求,服务与要求能否达到法规要求。(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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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针对各电梯制定维保方案,其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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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24小时固定值班电话,电话是否保持畅通;对故障报警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救援人员是否能按时到达。(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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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应急救援措施与救援预案是否能满足所维保各种不同类型电梯的要求,并至少半年针对各类型电梯进行演练。(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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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所维保电梯进行定期维保,检查维保记录,急修记录,维保记录是否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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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维保项目是否满足《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查人员或管理人员是否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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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维保设备台账;并制定维保与自检计划。(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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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报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自检依据是否符合标准、法规要求,签字人员是否满足任命文件要求;自检报告是否存档,是否有统一编号。(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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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总分: | |
检查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维保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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