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5/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府政卫健发〔2020〕228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标 题 |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府政卫健发〔2020〕228号
各医疗机构:
现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