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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5/2020-00020 发文字号 府政卫健发〔20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7-14
标   题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公文时效 有效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府政卫健发〔2020〕228号


各医疗机构:

现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日

 975.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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