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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2/2021-0002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08-26
标   题 关于下发2020年互助资金占用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下发2020年互助资金占用费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榆政扶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经各有关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审核上报,乡村振兴局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哈镇镇大阴湾村互助协会归还借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占用费予以补贴。

1.互助资金占用费补贴是财政专款补贴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变相使用。

2.补贴资金到账后要及时将补贴发放到相关农户“一卡通”不准截留。

府谷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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