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2022-00056 | 发文字号 | 府人社监列决字〔2022〕03001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标 题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用人单位:陕西正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6UR1W5X6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梁欢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磊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你单位在承建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厂三期配套储输煤系统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时拖欠王允、田院生、马县周等41名工人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工资共计63.7732万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7月21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府人社监列告字〔2022〕03002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2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六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证据、不再拖久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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