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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rsj-jyxx-2017-0021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08-02 发布日期 2017-08-02
标   题 府谷县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的通知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见习工作,全面促进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并根据扶贫相关文件精神,经会议决定,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将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见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2016、2017年毕业的未就业统招大专及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生家庭属于我县 “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毕业生档案已进入我县人才库。

(四)本次见习申请遵循自愿原则。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办法

1、在扶贫办开具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证明。

2、毕业生本人持户口本、毕业证、档案管理卡及扶贫办证明,到见习办(政府大楼618室)登记。

3、登记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8月10日。

4、登记申请后,根据见习单位岗位要求,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见习。

三、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六个月,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0元,由县见习办统一办理,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生离职当月不满十五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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