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zzjgrsj-jyxx-2019-0129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标 题 |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2019年度就业见习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2019年度就业见习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精准扶贫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经研究现就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参加企业见习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8、2019年毕业未就业且未见习过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生属于我县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3、学籍档案已进入我县人才库。
4、本次见习申请遵循自愿原则。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办法
1、在扶贫办开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2、毕业生本人持户口本、毕业证、档案管理卡、个人简历(单页)及扶贫办证明,到就业创业脱贫办(政府大楼607室)登记。
3、登记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8月2日-8月9日(双休日除外)。
4、登记申请后,根据见习单位岗位要求,符合条件者优先参加见习。
三、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原则上为六个月,在脱贫攻坚期间,见习人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其见习期间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优先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县见习办统一办理,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生离职当月不满十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0912-8736611
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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