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服务 >  就业信息 >  正文

索引号 xzfzzjgrsj-jyxx-2019-012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08-02 发布日期 2019-08-02
标   题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2019年度就业见习的通知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2019年度就业见习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精准扶贫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经研究现就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参加企业见习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8、2019年毕业未就业且未见习过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生属于我县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3、学籍档案已进入我县人才库。

4、本次见习申请遵循自愿原则。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办法

1、在扶贫办开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2、毕业生本人持户口本、毕业证、档案管理卡、个人简历(单页)及扶贫办证明,到就业创业脱贫办(政府大楼607室)登记。

3、登记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8月2日-8月9日(双休日除外)。

4、登记申请后,根据见习单位岗位要求,符合条件者优先参加见习。

三、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原则上为六个月,在脱贫攻坚期间,见习人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其见习期间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优先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县见习办统一办理,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生离职当月不满十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0912-8736611

 

 

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