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服务 >  就业信息 >  正文

索引号 xzfzzjgrsj-jyxx-2018-006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9-03 发布日期 2018-09-03
标   题 关于申报府谷县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申报府谷县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见习单位用工和见习生的就业需求,现就征集见习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内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并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二、申报材料

1、正式书面申请报告;

2、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见习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履历表;

5、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6、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7、按照榆林市就业见习标准按时足额垫付见习生补贴(1700元/月)承诺书;

8、同意优先接收“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承诺书;

9、上年度被确认、备案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上年度开展就业见习及留用情况的报告。

注:4、5、6项请在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g.gov.cn)下载。

三、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向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即府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1-9项申报材料;

2、经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简称“见习办”)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确定;

3、经批准备案取得见习单位资格后,在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lrs.gov.cn/)“就业见习”页面下注册并发布见习办下达的见习名额和岗位;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7日

地点:见习单位申报材料送至府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政府大楼618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见习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县见习办下达的就业见习计划,接受见习人员报名,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负责见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3、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出具见习考核意见;

4、积极推荐、安排见习合格人员就业;

5、根据见习办提出的意见,及时对见习方案、相关见习措施进行整改;

6、指定专人负责与见习办的沟通与协调,以及见习报表和考勤的上报工作,确保见习工作顺利进行。

7、规范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做好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积极留用见习人员就业,保管好见习相关资料,接受见习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关于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1、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在脱贫攻坚期间,见习人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其见习期间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

2、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补贴;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0元,由见习办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5)见习生离职当月不满15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关于补贴申请

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提出申请,见习管理机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见习资金,由见习管理机构发放至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申请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明细账(单)、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联 系 人:苏海英

联系电话:0912-8734363

附件:1、见习负责人履历表

2、见习指导老师履历表

3、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4、榆林市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府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