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
标 题 | 府谷县2021年一七年级招生入学关于对各类人员子女优先入学的说明 | ||
发布机构 | 三道沟镇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2021年一七年级招生入学关于对各类人员子女优先入学的说明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1〕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府谷县2021年一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方案中对各类优
先人员子女进行了说明,具体所涉内容如下:
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第一类别资审优先考虑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审)。
2.教师子女可优先安排到父母所任教学校随亲就读(单位提供相关在岗任教证明,校长要签字、学校盖章)。
3.确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待秋季开学在原录取学校建立学籍后转学,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及其子女户籍在县外,其配偶户籍在本县内的按第二类别资审。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外县籍干部职工,其子女可按第二类别资审(需提供单位证明,其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单位要盖章)。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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