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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jyj-jyxx-2017-001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06-01 发布日期 2017-06-01
标   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教育和体育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为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我县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下列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段

实施学前三年贫困幼儿生活补助,补助面为在园幼儿的20%,标准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750元。

义务教育段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每生每天4元,一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一年按250天计算,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

普通高中、中职段

实施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资助面为在校人数的30%,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按贫困程度分为“特困”和“一般困难”两档,特困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500元;中职学生资助面为一二年级在校生的20%,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高等教育段

全面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做到应贷尽贷。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高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条件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三、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贷款额度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总和高于8000元,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不足部分自己补足。研究生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

(2)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现年利率为0.49%)

(4)本金和利息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毕业后前三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第二年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本息。每年的11月开始还本付息,12月20日还款截止。(注:允许提前还款)

(5)贷款时间:每年6—7月份在“学生在线系统”申请(网址: https://www.csls.cdb.com.cn/),8月上旬签订贷款合同。

(注:以上各类资助中,凡建档立卡的学生都为优先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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