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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2022-00019 发文字号 府民发〔2022〕188号
成文日期 2022-09-27 发布日期 2022-10-19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府民发〔2022〕188号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府谷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7日

全县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县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着力解决我县民生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落实。经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救助领域内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平 李兴平

副组长:姬振全 张 枫

成 员:杨振平张瑞川 韩 飞 秦林渊 石治国

王 栋郭玉成 姬军峰 柴东升 杨玉芳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分组包镇(便民服务中心)责任制,成立3个督查小组。

第一组:

组长:姬振全

成员:王 佳、郝 峰、高海东(财政局)

督查乡镇:府谷镇、碛塄农业园区、孤山镇、武家庄镇、新民镇、田家寨镇、木瓜镇

第二组:

组长:张枫

成员:郝婷、温 硕、蔺瑞峰(人社局)

督查乡镇:古城镇、哈镇、墙头农业园区、黄甫镇、清水镇、麻镇便民服务中心、海则庙便民服务中心

第三组:

组长:杨振平

成员:刘 娅、裴凤女、吕果拴(卫健局)

督查乡镇:大昌汗镇、三道沟镇、庙沟门镇、老高川镇、富昌路便民服务中心、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府兴路便民服务中心

三、重点整治问题

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严厉打击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或重复领取救助待遇,骗取、套取和挪用侵占救助资金等行为;着力解决儿童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解决好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整治措施

()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充分运用好临时救助储备金政策。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有力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优势,充分运用好临时救助储备金,对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群众,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程序,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得住、兜得牢、兜得实。

2.落实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先行救助”政策。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加大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的力度。充分发挥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监测预警作用,对易返贫致贫人群要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救助。对因残、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陷于困境的急难群众可优化救助流程,实行先行救助,保障遭遇紧急困难的群众能及时予以救助。

3.大力推动“e”救助掌中办。持续推广“e救助”,加大宣传力度,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增强救助及时性、有效性。

4.有效发挥救助联席会议职能。针对因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众,及时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给予救助,确保临时救助时效性和有效性。

(二)严厉打击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或重复领取救助待遇,骗取、套取和挪用侵占救助资金等行为。

1.全面清查现有救助对象,及时清除不符合人员。全面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对象核查清理,对照现行政策进行入户核查,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继续予以保留,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予以取消,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2.规范做好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对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陕西省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等规定,认真检查并严肃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公示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及时公布救助标准、申办程序、所需资料、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让社会救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3.扎实做好信访、审计反馈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审计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拟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折不扣将信访、审计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严肃查处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行为。

4.全面提升经办人员素质。县民政局、镇(便民服务中心)继续加强对乡镇民政经办工作人员、村(居)民政督导员等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陕西省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依规办事水平。

5.严肃查处典型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能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三)着力解决儿童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1.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建立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值班巡查制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内设食堂食品经营许可、餐饮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外购食品可查可溯源、食堂饭菜留样备查等,保障儿童和老人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建立完善疾病感染及疫情防控制度,制定疫情应对处置预案,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2.强化规矩意识,督促干部履职尽责。通过强化思想教育,树立公仆意识,不断强化制度落实和工作执行力,从供养人员最不满意的工作做起,在消除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不良风气上动真格,见实效;严格执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

3.增强服务能力,提升集中养护水平。在抓实日常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强化医疗养护、康复保健等服务保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协调医疗机构定期上门开展健康体检、免疫接种、营养配餐、医疗知识培训等服务;按规定落实医保待遇政策;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具备接收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通过送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通过开展适合儿童(老人)的文娱活动,不断丰富集中养护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让集中养护的儿童和老人住的安心、舒心,感受到“家”的温度。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解决好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1.健全乡镇干部联系留守老人和留守老人探访制度。镇村干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做好全镇留守老人信息摸底,建立好各镇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要求镇(便民服务中心)干部每月1次走进留守老人家中进行探访,了解其家庭、生活以及身体健康等情况,及时准确、用足用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切实帮助农村留守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2.发挥农村幸福院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到就近的农村幸福院养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老年人固有的养老思想;加强幸福院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不同情况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积极发动乡贤力量为幸福院建设运行提供资金等方面支持,营造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氛围。

3.发挥村医和乡镇卫生院作用,鼓励支持乡村医疗与幸福院签订合作协议,解决幸福院入院老人的医疗问题。创新“卫生室+幸福院”服务新模式,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场所的合作。按照属地就近方便的原则,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

五、任务分工

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党委配合。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县人社局负责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就业信息核对,并关注解决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县审计局负责提供历次民政救助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并针对此次专项治理适时启动抽样审计;县卫健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卫生院合作协议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县医保局负责推送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信息;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开展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民政局牵头抓总、调度指导,各责任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四个一”工作机制,对照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约谈,及时沟通信息发现问题,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推动专项治理任务落实落细。

)坚持查改结合。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全面彻底排查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拿出实招、硬招破解难题。要建立基础数据台账、问题整改销号台账、问题线索移交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问题准、措施实,责任到位,高质高效。排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报县民政局。

严查典型案例。专项治理期间,各督查组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梳理发现问题线索,每个督查组至少发现2例典型问题。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深入自查,至少排查发现并上报1例典型问题,通过严查典型案件,形成警示震慑。

)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排查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专项治理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六)加强舆论宣传。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利用农村集会、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网络媒体等宣传手段,持续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民政救助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畅通信访渠道。县民政局将设立信访信箱和信访举报专机(0912-8739294),并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进行值守,接听电话并建立信访台账。及时了解,主动回复群众诉求,精准分析研判、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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