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1-00195 | 发文字号 | 府政办函〔2021〕69号 |
成文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政办函〔2021〕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煤电化载能工业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陕西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对我县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府谷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任:尹玲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郝培军县政府办主任
张志鹏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申彩虹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瑞华县民政局局长
王金豹县残联副理事长
委员:孙克勤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李美丽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振平县民政局副局长
岳连平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
张文强县学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占良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袁宇峰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郭浩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二科科长
李宝荣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卫生院院长,各学区(校)校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张志鹏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及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院康复、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就读或送教上门的不同个别化教育安置方式,并对不具备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少儿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关怀等活动。
(二)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做出的评估结果属于残疾儿童、少年的隐私,仅可被用于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教育、康复。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了解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结果及其他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咨询、引导和服务。
(四)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五)协调处理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附件:府谷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学生就学安置认定书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府谷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学生就学安置认定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县 镇 村
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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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残疾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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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委员会 入学安置 评估意见 |
□随班就读 □特校就读 □福利院或其他康复培训机构 □送教上门 □不具备学习条件 |
认定工作 小组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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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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