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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2020-0001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4-30 发布日期 2020-04-30
标   题 府谷县民政局:4+3+2+1模式筑牢兜底脱贫防线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民政局:4+3+2+1模式筑牢兜底脱贫防线

 

府谷县民政局以“红心暖阳、惠民兴政”党建为抓手,全力推进兜底脱贫工作,着力保障剩余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创新开展4+3+2+1工作模式(落实四项政策、开展三项排查、建立两项机制、进行一项综合研判),坚决完成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落实四项政策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落实落细兜底措施。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低保,残疾人低保家庭可最多延长至18个月,期间可不复核家庭经济状况,帮扶期满后,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退出低保。将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范围内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所有靠家庭供养,但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在低保收入核算中扣减因患病、残疾、就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成本等必要刚性支出,加强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保障。实施临时价格补贴,对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发放临时价格补助30元。

开展三项排查

对全县在册贫困户、已脱贫享受政策户、脱两类户(脱贫检测户和边缘户)、其他致贫风险户“四类人群”进行兜底信息核查与特困人员自查。对未纳入低保、五保政策人员人员信息,以户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兜底户中因有赡养人而赡养义务人无能力赡养纳入五保政策户、因残纳入五保政策户进行逐户核实。按照新增、取消低保入户核查全覆盖,持续享受政策户排查比例不低于30%要求,开展农村低保核查,进一步加强各镇兜底保障工作。聚焦保老、保小、保医、保教,对全县留守老人、妇女、儿童进行全面排查,为留守人员建立工作台账,跟进保障留守人员生产生活,防止陷入生活困境。

建立两项机制

加强防返贫监测机制,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解决困难对象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着力解决困难对象就学、就医、住房问题,防止脱贫群众返贫。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社区管理和服务,促进社区生活融入,在新府山社区开展社会救助、文化活动,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

进行一项综合研判

该局将保基本民生放在首位,对户情贫情复杂的贫困户,通过前期各类人群排查摸底,以贫困对象实际情况为依据,兜底保障工作专班逐户商议,综合研判,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儿童福利等各类政策落实衔接,织密织牢兜底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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