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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2021-0002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11-02 发布日期 2021-11-02
标   题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教育和体育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类别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管

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管检查

资质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

2

对学校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的监督

对学校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资质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1.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

2.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

3. 《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

3

教育督导检查评估

学校办学行为、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1.《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2.《义务教育法》第八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3.《教育督导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624号)第二条: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

4

教育经费、收费的监管

学校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阳光收费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1.《教育法》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2.《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义务教育学校应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对政府批准的收费,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3.《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4.《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5

民办学校办学规范检查

申报情况与实际办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

民办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

体育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滑雪、潜水、攀岩)

企业、个体工商户

重点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和抽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二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2014年9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9号、2016年4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2号修改)第三章? 监督检查查第十七条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者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7

校园安全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体制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校园安全管理、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治

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资料和现场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司〔2017〕2号)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教工稳〔2006〕3号)

8

校园安全管理

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9

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

10

校园安全管理

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

《陕西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教〔2018〕29号)

11

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司〔2017〕2号)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教工稳〔2006〕3号)

12

学校安全预防

学校应急演练开展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教工稳〔2006〕3号)

13

学校安全预防

学校安全教育开展

各级各类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教工稳〔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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