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4/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府农许准字〔2021〕3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标 题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行政许可决定书
府农许准字〔2021〕3号
府谷县恒昌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7月7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分级管理的通知》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行政许可,并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912-8719511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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