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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4/2021-00015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5-27 发布日期 2021-05-27
标   题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府农听公告〔2021〕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府谷县哈镇大阴湾村村民吴某某未经批准建住宅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听证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00分。

三、听证地点:府谷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大楼3楼听证室。

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1年6月6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以外参加旁听的人员不超过15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农业农村局确认的前15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如当事人因个人隐私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当事人应于2021年6月6日12时00分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经听证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联系单位: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12—8811474

联系地址:府谷县河滨西路农业大楼3楼313室

特此公告。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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