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xrmzf-wfghbzf-2017-0206 | 发文字号 | 府政办发〔2017〕171号 |
成文日期 | 2017-10-07 | 发布日期 | 2017-10-07 |
标 题 | 关于更名并调整府谷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更名并调整府谷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府政办发〔2017〕171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更名并调整府谷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是我县重要的民生工程。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对稳定住房价格,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发挥重要作用。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将府谷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府谷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成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贾榆乐 县政府副处级干部
成 员:杜志龙 县公安局局长
余文清 县发改局局长
刘文彪 县住建局局长
石平和 县财政局局长
王小林 县审计局局长
刘彦卿 县人社局局长
丁彦彪 县民政局局长
岳海平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雄飞 县国土局局长
苏非平 县统计局局长
李 兴 县物价局局长
张 璐 县广电局局长
姬秉军 新区管委会主任
闫雪平 县公证处主任
张志鹏 府谷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刘文彪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销售等工作。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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