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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021-00038 | 发文字号 | 府发科发〔2021〕89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
标 题 | 关于府谷县智慧雾森系统降尘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府谷县智慧雾森系统降尘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报来的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府谷县智慧雾森系统降尘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府谷县智慧雾森系统降尘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府谷县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县城区河滨东路、河滨西路、府兴大街、营盘中路、政通路安装智慧雾森主机及雾森喷头及附属相关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2万元,其中县财政安排265万元,其余资金争取上级专款或自筹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府谷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按照批复内容建设,不得私自变更。
项目编码:2103-610822-04-01-152198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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