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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020-0016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0-12-29
标   题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厂采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厂采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报来《新民镇人民政府关于新民镇污水处理厂采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报告》(新政发〔2020〕198号)和初步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民镇污水处理厂采暖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址:府谷县新民镇污水处理厂。

三、建设内容:改造新民镇污水处理厂采暖设备,供热面积3000m2,安装功率180kW超低温强热空气源热泵2台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府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府谷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012-610822-04-01-286624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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