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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020-00012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
标 题 | 关于府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环境卫生管理所:
报来《关于府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府环卫发〔2020〕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府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垃圾填埋场蓄水池1座及渗井1座,并增加租用一套日处理量不小于16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概算投资2400000.00元。共设1个合同标段。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依法组织。
四、招标公告发布:在《府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开标地点:府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九、未尽事宜按照《招投标法》及省市县有关招投标文件执行。
请据此编制招标文件和开展招标工作。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备案资料。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已批复招投标实施方案的,应报我局重新批复。
本批复至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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