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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fgj-zdxmjs-2018-0032 发文字号 府发改发〔2018〕174号
成文日期 2018-06-20 发布日期 2018-06-20
标   题 关于府谷县积禄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府谷县积禄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府发改发〔2018〕174号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府谷县积禄源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府谷县积禄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立项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商贸办府政商发〔2018〕21 号文件,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备案,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建设地址:海则庙便民服务中心高粱沟村青阳沟(离公路占地边沿线20米)。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库容总量为90立方米,税控加油机4台加油站一处,配套建设营业厅等相关辅助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0万元,资金全部自筹解决。

四、本备案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新设备。

本备案文件是办理项目开工等相关手续的基本依据,未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重新备案。项目建成,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项目编码:2018-610822-52-03-023908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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