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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xzfzzjgfgw-zdxmjs-2018-0021 | 发文字号 | 府发改发〔2018〕206号 |
成文日期 | 2018-07-12 | 发布日期 | 2018-07-12 |
标 题 |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府谷县天驹车行关于新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发改发〔2018〕206号
府谷县天驹车行:
你公司报来立项申请报告收悉。根据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陕发改煤电〔2018〕6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新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建设地址:府谷镇高石崖村(村委会大楼东侧)。
二、建设内容:新建20个充电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四、本备案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新技术及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本备案文件是办理项目开工等相关手续的基本依据,未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重新备案。项目建成,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项目编码:2018-610822-81-03-029980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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