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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xzfzzjgfgw-zdxmjs-2018-0064 | 发文字号 | 府发改发〔2018〕362号 |
成文日期 | 2018-09-10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标 题 |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府谷县新民镇瓦窑坡煤矿新建15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新民镇瓦窑坡煤矿:
你公司报来立项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新建洗选煤项目备案,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建设地址:新民镇瓦窑坡村(瓦窑坡煤矿工业广场内)。
二、建设内容:瓦窑坡煤矿配套建设150万吨/年洗选煤生产线。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四、本备案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新技术、新产品及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本备案文件是办理项目开工等相关手续的基本依据,未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重新备案。项目建成,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该项目编码:2018-610822-06-03-042515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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