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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xzfzzjgfgj-zdxmjs-2018-0059 | 发文字号 | 府发改发〔2018〕 643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18 | 发布日期 | 2018-12-18 |
标 题 | 关于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安全生产技改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发改发〔2018〕 643号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安全生产技改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立项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环保安全生产技改项目备案,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建设地址:府谷县老高川镇李家石畔村。
二、建设内容:建设储煤棚、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补树木草坪等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4万元,资金全部自筹解决。
四、本备案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新技术、新产品及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本备案文件是办理项目开工等相关手续的基本依据,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备案内容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重新备案。
该项目编码:2018-610822-77-03-068801
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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