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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xrmzf-xzfwj-2017-0161 发文字号 府政发〔2016〕8号
成文日期 2016-03-20 发布日期 2016-03-20
标   题 关于表彰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表彰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府政发〔2016〕8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业园区管委会,各办事处,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政府“平安府谷”建设的总体部署,通过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趋好,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了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食药监局等4家单位和刘晓华等11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扬成绩。全县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府谷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2015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名单:

食药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局

先进个人名单:

府谷镇人民政府 刘晓华

清水镇人民政府 王 波

新民镇人民政府 刘 权

黄甫镇人民政府 祁 军

公安局 李新珍

教育局 李正南

畜牧局 张 利

食药监局 王 勇

食品药品稽查队 苏 凯

府谷镇食药监所 杨 江

新民镇食药监所 李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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