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  正文

索引号 fgxrmzf-xzfwj-2017-0115 发文字号 府政发〔2016〕87号
成文日期 2016-12-09 发布日期 2016-12-09
标   题 关于印发府谷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府谷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政发〔2016〕87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府谷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府谷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府谷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议精神及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卫工作水平,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全县城乡环境质量整体提升,根据中省市县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改善城镇、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坚持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卫生清扫保洁习惯,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

我县按照“政府引导,乡镇监管,行政村实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户保洁(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基本完成“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体制完善”的工作目标,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继2013年完成7个镇39个重点行政村,2014年8个镇2个园区3个办事处89个行政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后,2015年实施剩余96个行政村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全县14个乡镇、2个农业园区、7个便民服务中心、232个行政村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建立日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有效控制农村垃圾污染趋势。

2016年,全县7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重点整治农村残余的陈年垃圾,加大农村环卫投资;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村垃圾收集车,覆盖率达到90%;乡镇转运站覆盖率达到90%;80%的村庄继续完善农村环卫保洁管理制度,加强环卫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资源化利用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达到7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75%,逐步把城乡环境卫生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发展轨道,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环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7年,全县8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5%,乡镇转运站覆盖率达到95%;资源化利用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达到75%;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85%,实现全县农村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的目标。

2018年,全县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整洁、生活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工作要求

在继2015年完善乡镇环卫站(行政村)环卫队建设、健全环卫一体化软件资料设施、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基础之上,2016年继续加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一)建设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各镇、办事处、园区建立简易垃圾场16座,232个行政村,共设立1550个垃圾设施,垃圾清运车辆87。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排查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堆弃情况,力争年底完成陈年垃圾清理。沿黄河流域、210国道,301省道、县级公路乡镇重点整治沿线的生活垃圾。当前,距县城较远的乡镇、村庄,推行以户保洁(分类)、村收集、镇处理为主的方式进行简易填埋。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 距离县城较20公里的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孤山镇建立了垃圾转运站,统一清运至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部分乡镇,新民、庙沟门等镇实行环卫保洁承包制进行有偿管理;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理生活垃圾,推行无害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者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

(二)配齐充实清扫保洁队伍。全县14个镇,共有638名清扫人员全天候保洁,对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再分类和有序堆放的清运工作。当前需要对农村环卫队保洁人员“五件一套”的作业工具和服装配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合同书,划分职责权限,明确目标任务要继续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确保保洁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委托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乡民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四)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研究确定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规划、组织领导、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具体工作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办实施。各乡镇主要领导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在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总体框架下,完善乡镇环卫站、行政村环卫队,逐步建立县环卫一体办、乡镇环卫站、村环卫队三级联动的城乡环卫专业作业管理机构。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总体规划、治理标准、考核办法,负责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培训、检查、督促、验收、考核工作。

(三)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此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夯实责任。采取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村队工作的指导、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镇政府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全乡各村(居)委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四)经费保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各部门、乡镇要积极主动地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一要充分发挥县财政主导作用。县财政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需要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由财政局统筹安排,实行“以奖代补”。二要充分涉农的资金和政策。环保、卫生、农业等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争取列入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涉农项目。三要积极主动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资乡镇生活垃圾场、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要各镇积极引入涉农项目投资、社会企业回馈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形成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浓厚氛围,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要通过志愿者参与、公益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引导村(居)民养成文明健康卫生习惯。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自我管理,促使农村自然环境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