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xrmzf-xzfwj-2018-0427 | 发文字号 | 府政办发〔2018〕153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20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
标 题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政办发〔2018〕153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9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我县的共6项,自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
各有关部门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抓紧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目录和权力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事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府谷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计6项)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
府谷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计6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取消审批后,省交通运输厅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维修业务标准,指导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
2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 《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省农业厅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督促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就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2.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为队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队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3 |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改为实行报告制度。省水利厅要督促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明确进出港报告的内容,加强渔船管理,简化船舶进出港手续。2.通过信息系统或渔船省份识别系统掌握进出渔港船舶的状况。3.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渔船的管理,伏季休渔期保证休渔地区渔船回船籍港休渔,大力整治涉渔“三无”船舶。 |
4 | 设立分公司备案 | 省工商局,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局)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
5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 省工商局、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原工商总局令2014年底63号) |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
6 |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 省工商局、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 |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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