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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xrmzf-xzfwj-2018-0417 发文字号 府政办发〔2018〕142号
成文日期 2018-09-25 发布日期 2018-09-25
标   题 关于印发《府谷县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府谷县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政办发〔2018〕142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府谷县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部门、中小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国教督办〔2015〕3号)、《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分标准的函》(国教督办函〔2018〕5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督团〔2016〕8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府谷县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府谷县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中小学校监督指导,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国教督办〔2015〕3号)、《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分标准的函》(国教督办函〔2018〕5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督团〔2016〕8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6〕2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是为了有效推动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与学校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经验,推动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推动府谷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方法

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队伍精干、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方式科学、结果运用、效益明显等八个方面达到规定要求,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与提升教育质量有机融合,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的迫切需要。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时兼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领导小组,对挂牌督导工作实行直接管理。县政府印发《府谷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通报情况,提出要求,检查落实。

(二)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对专兼职督学履行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有具体要求,根据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和会议制度、报告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三)优化督学队伍。严格督学选拔聘任标准,规范责任督学资格准入,建立责任督学管理制度。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基本覆盖中小学学科专业和教育管理领域。严格履行职责,科学使用方法,有效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内容针对性强,面向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不同情况,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重视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注重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规范开展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按规范统一要求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9项经常性督导事项等标示明确。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导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执行。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计划,各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并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督导前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中按职责流程重点督导,督导后在《督导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建立责任督学工作档案。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每学年不少于1次。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涉及其它部门的意见进行反馈,并督促其整改或说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及时总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并推广运用,每年编制1册督学工作案例。责任督学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责任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用于指导学校工作。

(五)创新督导方式。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

(六)重视结果运用。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针对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责任督学根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县政府和教育局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是完善教育管理、创新督导机制,发挥督学作用,落实督导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改革发展过程及时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需要;更是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协调发展的需要。各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认真研究,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整改提高,力争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强化落实,夯实责任。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落实创建工作,负责拟定文件、组织会议、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工作考核、信息对接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督学按时深入督学责任区,依据法律法规、督导规程、工作流程、操作细则等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各项督导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建立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增强保障,抓实措施。一是县财政局要全额预算,足额落实教育督导经费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项经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中小学校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保障责任督学正常开展督导活动。二是强化责任督学考核评价。建立百分制考核制度,各督学责任区内学校的考核成绩按比例计入责任督学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并作为责任督学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机制,严格奖惩。一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督学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督学的主要职责,建立完善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运转机制、科学的反馈机制和评价机制、有力的保障机制,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高效推进。二是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督查跟进,进行年度点评、量化考核和奖惩通报,对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作风飘浮、失职渎职、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学校校长及责任督学,视其情节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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