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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021-00015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标   题 府谷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府谷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保障,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和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掌握我县各类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质量,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我县2021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规合一原则。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过渡期相关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

2.坚持供需平衡原则。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以供给引导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1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

3.坚持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原则。坚持土地供应全面服务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按照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根据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社会民生、乡村振兴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4.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充分盘活利用存量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优先挖掘城镇用地内在潜力,引导工业项目“入区入园”,建设标准厂房,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

5.坚持市场配置原则。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坚持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原则。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消化存量,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质量发展。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控制在166.3367公顷,其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54.6771公顷,存量111.659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300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工矿仓储用地130.997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8.75%;住宅用地10.529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33%;交通运输用地0.915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5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36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73%;特殊用地1.056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6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较为集中,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府谷新区,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区等工业集中区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集中在府谷新区。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供应原则上采取以市场导向为动力,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原则上应当严格按照府谷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二)坚持和完善土地供应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积极探索土地供应的流程和方式,加大土地供应后续管理,规范运作,严格监督。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五、供应计划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供地计划有效执行。加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全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二)完善土地供应联动机制,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的主导下,根据部门职责,对供地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供支持,共同推进计划实施。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实施的,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及时作出说明。

(三)强化服务措施,确保供地效率。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四)加强批后监管和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各相关部门按照行业职责,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或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

六、供应计划组织实施

本计划经府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县资源规划局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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