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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gs01/2024-00019 发文字号 府政办函〔2024〕33号
成文日期 2024-03-14 发布日期 2024-03-21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府谷县以工代赈工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府谷县以工代赈工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3〕109号)和市发改委等14部门转发《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1〕9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参照中省市做法,建立府谷县以工代赈工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相关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规划建设实施一批项目,带动县内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和增收。

(二)综合研判农村劳动力就业、返贫监测以及灾情等情况,研究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推进以工代赈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合力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推动以工代赈政策与相关行业(领域)政策的衔接。

(三)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

二、责任分工

协调机制由县发科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教体局、文旅局、卫健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组成。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落实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工作。

县发科局负责能源(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统筹协调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工作,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汇总通报工作进展;加强以工代赈政策宣传,汇总各部门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年度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跟踪劳务报酬发放情况,总结推广各行业领域好经验、好做法;联系成员单位落实协调机制各项议定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加强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对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劳务用工、劳动技能培训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在社会救助、救济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交通局负责在交通(主要包括公路建设、桥梁建设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农业农村(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乡村建设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将有利于带动脱贫劳动力增收项目优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先安排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对“推广以工代赈”项目进行标识,配合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宣传和数据统计。

县林业局负责在生态环境(主要包括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水利局负责在水利(主要包括水库建设、江河湖泊防洪治理工程、灌区建设和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流域综合治理、河湖库管理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教体局负责在学校、幼儿园等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文旅局负责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卫健局负责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住建局负责在城镇建设(主要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负责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在应急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三、工作制度

协调机制总召集人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常彦林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由发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协调机制的成员或联络员如发生变动,由接任人员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及时报备县发科局。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科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一)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召开协调扩大会议,邀请其他县级部门、有关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二)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加强信息互通,掌握工作进展,分析解决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格局。

(三)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以工代赈的政策宣传到户、知晓到人,切实维护群众对以工代赈项目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认真总结推广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为更广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府谷县以工代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府谷县以工代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常彦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波县发科局局长

成员:吕元县教体局局长

李兴平县民政局局长

王浩贤县财政局局长

张玉斌县人社局局长

吴二前县住建局局长

郭建忠县交通局局长

甄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军县水利局局长

赵平县文旅局局长

魏军飞县卫健局局长

靳军县应急局局长

王杰县林业局局长

马有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小雄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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