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1-00421 | 发文字号 | 府政办函〔2021〕171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煤电化载能工业区管委会: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林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闫 喜 县法院副院长
李三宝 县检察院副院长
张 园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志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贾艳军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
苏小宁 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
阎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建军 县司法局副局长
冀永升 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 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 强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
白云雕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郝忠富 县国资办主任
杜 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建宽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王永刚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永岗 县环境保护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樊精渊 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韩智厚 人民银行府谷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杜鹏同志兼任。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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