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1-00420 | 发文字号 | 府政办函〔2021〕170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府谷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府谷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煤电化载能工业区管委会: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府谷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曦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林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杜 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旭永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宇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闫胜利 县纪委常委
姬占宽 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闫 喜 县法院副院长
李三宝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冀永升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勋 县教体局副局长
姬振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武彦飞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苏小宁 县工贸局副局长
韩智厚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苏月明 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妮 富昌路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永梅 府兴路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杜鹏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鸿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韩旭永担任。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