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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gs01/2021-00152 发文字号 府政办发〔2021〕21号
成文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16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煤电化载能工业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榆税发〔2021〕3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12月25日(暂定)

二、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县统一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9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对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边缘致贫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原代缴政策和缴费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三、缴费方式

(一)手机APP直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安装“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缴纳保费。

下载方式:1.Android应用市场—应用宝搜索下载;2.苹果官方APP Store搜索下载。

(二)银行代缴。缴费人员通过农商银行(助农E终端、柜面)等缴费渠道缴纳保费。

四、补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选择以下方式补缴以前年度欠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手机APP直缴。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点击“补缴历年”按年度选择档次补缴费。

(二)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人员提供补缴年份及选档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费业务。

五、2021年度缴费查询

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查询”模块,点击“缴费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大工作力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对征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对接县税务局和养老经办中心等单位协调解决,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二)认真做好缴费宣传。县税务局应通过新闻媒体、专题辅导等多种渠道,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缴费人关切问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征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县税务局同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干部业务培训,特别是一线征管服务人员,熟练运用和准确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政策,耐心细致地为缴费人答疑解惑。

(四)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县税务局同人社局(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认真做好本地征缴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关注征收进度、记账、对账等工作动态,加强沟通协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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