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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gs01/2021-00106 发文字号 府政办发〔2021〕7号
成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8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两会”期间和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陕北黄土高原地区在融冻期经常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为深刻汲取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融冻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随着气温回暖,冰雪融化,加之各类工程活动陆续展开,引发和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事故的可能性不断加大,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汲取以往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夯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立即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

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当前融冻期地质灾害易发的形势,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交通干线、城乡居民居住区易滑塌地段和靠山居住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完备的工作台账和工作记录,要重点排查紧邻山体、陡坡的房屋、窑洞和在册隐患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迅速做出危险判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对受威胁人员进行搬迁避让;对无法搬迁避让的,要落实好防范责任,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有条件实施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立即组织开展隐患工程治理措施;对各施工工地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并要求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待彻底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居民零散建房选址和工矿企业生产性暂住用房可能存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其审报批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坚决遏制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事故。

三、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府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真正把防灾责任落实到点、落实到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细化各防灾预案,加强监测预报,要将“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住户的手中,明确各隐患点的村级责任人、符合条件的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巡查记录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全年值班工作制度,确保防灾信息和灾险情的上下传达及时正常。要积极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不断提高主动避让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全力做好当前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实作风,以强烈的政治自觉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从思想上坚决克服松懈心理和麻痹思想,严格落实防灾责任,细化防治措施,坚决防止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出现灾险情要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会的安排部署,认真梳理总结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明晰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紧盯省市时间节点要求,认真谋划、攻坚克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实现“双清零”目标。三是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推诿扯皮不作为影响工作推进的部门单位,及时启动问责督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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