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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0-00099 发文字号 府政发〔2020〕39号
成文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6-13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府政发〔2020〕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

管理单位:

府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批准单位:

府谷县人民政府

编制时间:

二〇二〇年五月

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一 总 则1

1.1编制目的1

1.2工作原则1

1.3编制依据2

1.4适用范围3

二 基本情况3

2.1自然地理概况3

2.2社会经济9

2.3水资源概况10

2.4旱灾概况12

2.5抗旱体系17

三 指挥体系及职责23

3.1指挥体系23

3.2职责23

四 预防及预警26

4.1预防26

4.2预警31

五 应急响应35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35

5.2Ⅳ级响应35

5.3Ⅲ级响应36

5.4Ⅱ级响应38

5.5Ⅰ级响应41

5.6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启动情况简表44

5.7宣传动员44

5.8响应结束45

六 后期处置45

6.1损失评估45

6.2灾民救助45

6.3效益评估45

七 应急保障措施46

7.1资金保障46

7.2物资保障46

7.3应急队伍保障46

7.4技术保障47

7.5宣传与培训47

八 附则48

8.1编制、审查与审批48

8.2预案修订48

8.3本预案自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48

一 总 则

1.1编制目的

府谷县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旱灾多发易发,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为全县抗旱工作的需要,加强对抗旱工作的指导,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旱情、灾情,增强抗旱风险意识,确立防旱抗旱措施,提高全民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用水,维持社会稳定,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旱灾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的要求,本着“抗长旱,防大旱,科学抗旱,早动手,抓主动”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2.1 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 坚持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统一调度水资源和抗旱资金,把保证饮用水安全、城乡供水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最大程度地减少旱灾损失。

1.2.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抗旱责任体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项责任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部门协作、分级责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一致的抗旱工作原则。

1.2.4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把气象和雨情预报作为旱情预测的信息基础,把水源工程建设作为防旱抗旱的物质基础,不断提高抗旱现代化水平。

1.2.5 因地制宜、优化配置。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城乡统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1.2.6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抗旱工作管理,提高抗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1.3编制依据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

1.3.2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陕西省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干旱评估标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报旱制度》、《报旱标准》、《抗旱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等部门规章和文件;

1.3.3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结合我县的气候、地理特点、干旱特性、抗旱工程现状、社会经济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以实用和便于操作为目的。今后根据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属地方性、阶段性预案,用于指导我县抗旱工作。

二 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2.1.1 地理位置

府谷县地处陕西省最北端,位于东经110°22'~111°14',北纬38°42'~39°35',东部隔黄河与山西省河曲、保德两县相望,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接壤,西、南与神木县毗连,全县东西宽74.4公里,南北长96.6公里,总面积3212平方公里。

2.1.2 地形地貌

府谷县处于内蒙古高原与黄土高原东北部的接壤地带。总的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主要由西北至东南流向的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四条大川和相应的五道梁峁为骨架,海拔高度在780.0~1426.5米之间,相对高度差为646.5米。自第四纪以来,由于受外力地质作用和几千年来人为活动的影响,区内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贫瘠,地形支离破碎,沟壑纵横,形成了特有的半干旱黄土—风沙地貌。

2.1.3 土壤类型

府谷县的土壤,是在生物、气候、水文、地形等多种因素和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与发展的,其类型多种多样。全县土壤分为风沙土、黄绵土、红土、黑垆土、淤土、潮土、草甸土、盐土、紫色土、栗钙土、沼泽土11个土类、16个亚类、23个土属、84个土种,以黄绵土、红土类和风沙类土壤为主。全县土地广阔,多系黄土性土壤,其结构疏松,耐蚀力小、透水性良好、持水力低,易形成地面径流,沟蚀严重。

2.1.4 植被情况

府谷县的植被类型在中国植被区划中,属温带草原地带,从整个植被景观看,府谷植被类型是从森林草原类向典型草原地带性质过渡的地带性植被,府谷县整体植被覆盖率较小。

2.1.5 气候气象

府谷县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冷暖干湿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雨热同期,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年差与日差气温变化较大,降水年际变化大。自然灾害主要是旱、涝、霜、雹。春季由于冷空气活动频繁出现寒流霜冻、大风等天气,夏季雨量集中,多发短时阵性降雨,秋季多发阴雨天气,冬季在强大西伯利亚和蒙古高压的控制下寒冷干燥。

(1)温度:年平均气温9.34℃;最热的7月,月平均气温24.2℃,极端最高气温40.7℃(2005年6月22日);最冷的1月,月平均气温-8.2℃,极端最低气温为-24℃(1967年1月15日)。气温年较差32.3℃。

(2)降雨:全县年平均降水量406 mm;降水主要集中在7至9月,占年降水量的62.1%。尤其以8月份最多。降雨量的分布特点是由南到北递减,南北地降水差异在50~80mm,多年平均年蒸发量为1576.2mm,为降雨的3.8倍。降雨呈短时高强的特点。

(3)光照:多年平均日照为2894.9h,日照率65%,农业活动主要季节的4至10月每月日照数都在230h以上。初霜为10月5日;终霜为4月27日;无霜期177天。

(4)风:县内刮风天数较多。冬春多西北风,夏秋多东南风,年平均风速2.6m/s,大于5级风平均8到9天出现一次,年平均出现大风20次。近50多年来最大风速为24 m/s(1965年5月23日NNW风),瞬间最大风速为39 m/s(1978年6月28日NNW风)。各年最大风速在17~23 m/s之间。夏季大风主要与雷阵雨有关。

(5)积雪、冻土

据1959~2010年统计府谷最大积雪厚度16cm(2002年12月23日),最大冻土厚度141cm(1984年2月19日)。

(6)水面蒸发量

府谷县境内气象站蒸发观测,1959~1961年、1968~2010年共34年的实测蒸发资料,统一换算为E601蒸发皿的数值。府谷县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576.2mm。全年最小值主要出现在1月;夏季气温高,水面蒸发量大,最大值主要出现在5月。最大年蒸发量为1682.1mm(1999年)、最小年蒸发量为1216.6mm(2003年),极值比km=1.4。年度变化较小。

2.1.6 河流水系

流经府谷县的一级河流有黄河,四级河流有皇甫川、孤山川和悖牛川,五级河流有十里长川、清水川、石马川、胡桥沟、大板兔沟和永兴沟,六级河流有阳湾川、地界川、木瓜川、红寺沟及黄羊城沟。长1km以上的沟道1245条,300m以上沟道5879条。按流域面积分:5.0~10.0km2的沟道有74条,10.0~30.0 km2的沟道62条,30.0~50.0 km2的沟道6条,50.0~100.0 km2的沟道6条全属黄河流域。

主要河流为:黄河和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悖牛川、胡桥沟。

(1)黄河:蜿蜒于县境东部,县内流程107km,占黄河全长5463.6km的1.9%。在墙头尧峁以下为不冻河,清明节前后为黄河流凌期。实测最大流量12800 m3/s(2003年7月30日),因天桥水电厂的调节,府谷站黄河最小流量出现过4.6 m3/s(1978年5月14日)。平均流量在700 m3/s左右。

(2)皇甫川:发源于内蒙古准旗牛武城点半沟。自内蒙小石拉塔流入县境,流经本县古城、麻镇、黄甫,在黄甫镇下川口汇入黄河。县内流程48.0km,占该河全长127km的37.1%,县内流域面积418km2,占全流域面积3246 km2的12.8%。实测多年平均流量为4.4 m3/s,年径流总量1.39万m3。7月到9月的径流约占全年总量的78%,年输沙量4673万t,最大流量10600 m3/s(1989年7月21日),最小流量是0 m3/s,大部分年份均可出现断流情况。

(3)清水川:发源于内蒙古准旗五浪五素沟。自内蒙古二里半流入本县,途径哈镇、清水、黄甫、海则庙等镇(便民服务中心),在海则庙便民服务中心沙尧则村汇入黄河。县内河长47.0km,占全河长77.0km的61.0%。县内流域面积567 km2,占全流域面积883 km2的64.2%。实测多年平均流量1.2 m3/s,年径流量0.38万m3,7月到9月径流量约占年总量的78%。年输沙量1298万t。最大流量1980 m3/s(1979年8月11日),最小流量为0,多在每年1月出现。

(4)孤山川:发源于内蒙古准格尔旗川掌。自内蒙古羊市塔入境,流经县庙沟门、三道沟、孤山、府谷镇四个镇,由府谷镇高家湾村汇入黄河。县内河长57.0km,占该河全长79km的72.2%。县内流域面积1018 km2,占全流域面积1272 km2的70%。实测多年平均流量2.3 m3/s,年径流总量0.73万m3,7月到9月的径流量约占年径流总量的70%。年输沙量为1900万t。最大流量10300 m3/s(1977年8月2日)。最小流量为0,大部分年份均可出现。

(5)石马川:发源于县内田家寨镇刘崖尧村。流经田家寨、武家庄、碛塄三个镇(农业园区)的部分村,经碛塄农业园区郝家角村注入黄河。该河长43.0km,县内流域面积238 km2,占全流域面积243km2的97.9%。多年平均流量0.44 m3/s,年径流总量0.14万m3,7月到9月径流量约占年总量的70%。年输沙量363万t。最大流量2180 m3/s (1967年9月1日),最小流量是0,绝大部分年份都可出现。

(6)胡桥沟:发源于陕西省神木县苏家川。自神木县胡家畔流入本县,途径武家庄、王家墩两镇(便民服务中心)部分村,经武家庄镇园则辿村注入黄河。县内流程18.0km,占全河长38.5km的46.8%。县内流域面积131km2,占全流域面积210 km2的62.4%。

(7)悖牛川:悖牛川发源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自内蒙古伊旗活朱太沟岔流入本县,途径大昌汗镇。县内河长10.0km,占全河长109km的9.2%。县内流域面积399 km2,占全流域面积的2274 km2的17.5%。多年平均流量4.2 m3/s,年径流总量1.31万m3。年输沙量3397万t。最大流量4850 m3/s(1978年8月30日),最小流量0.003 m3/s(1973年7月8日和1975年7月16日)。7月到9月的径流、输沙量分别占年总量的70.1%和94.0%。

此外,府谷县还有直接入黄河的小沟49条,流域面积388 km2

2.2社会经济

2019年全县粮播面积43.80万亩,粮食总产量69453吨,农作物主要有糜、谷、玉米、高粱、荞麦、绿豆、洋芋等60多种。近年来,县政府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发展效益农业,扶持农民种植具有陕北特色的经济作物,增加农民收入。

2019年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4.77亿元,同比增长9.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8.40亿元,同比增长24.3%;完成财政总收入118.87亿元,下降7.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5亿元,增长8.8%;地方财政支出62.43亿元,增长33.4%。2018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96元,比上年增加2265元,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82元,比上年增加2674元,增长8.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50元,比上年增加1317元,增长9.5%。

2.3水资源概况

2.3.1 全县水资源评价结论

(1)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06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匀,主要集中在6、7、8、9四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7%~83.2%。

(2)全县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576.2mm,极值比Km=1.4。干旱指数为3.68。

(3)全县境内的河流含沙量较大,多年平均含沙量介于157.6~238.1kg/m3,多年平均年输沙模数介于9951~10604 t/km2

(4)府谷县自产水资源量为17606.67×104m3/a。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5567.00×104m3/a,地下水资源量为7294.55×104m3/a。府谷县入境水资源量为51123.06×104m3/a,包括入境地表水量20625×104m3/a,岩溶水资源量为18800×104m3/a,黄河河谷漫滩地下水资源量11698.06×104m3/a。

(5)府谷县自产水资源可利用量为4479.6×104m3/a。其中,地表水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433.1×104m3/a,地下水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411.5×104m3/a,两者的重复利用量为365×104m3/a。府谷县入境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5496.95×104m3/a。其中,黄河河谷区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0969.95×104m3/a,岩溶水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4527×104m3/a。

综上述:府谷县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干旱严重;地表径流小、时空分布不均、径流含沙量高,难以利用;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主要集中于黄河沿岸,东部多、西部少,调水距离长,今后,黄河沿岸地下水将是府谷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承载体。

2.3.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府谷县水资源利用量为7104.10万m3,其中地表水利用量为1710万m3,地下水利用量为5394万m3。从用水的类型分析:地下水是水资源开发的主体;从用水量分析:农业、工业是水资源用水大户。

                      府谷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统计表

分项

供水量 (万m3

占百分比(%)

总供水量

7104

100

其中:

地 下 水

5394

76

地 表 水

1710

24

按用途

划分

人畜饮水

1147

16

农业

2506

35

工业

2640

37

工矿外排

423

6

生态

388

6

%

2.4旱灾概况

2.4.1 解放后旱灾纪实

1951年,春夏连旱,夏田无收成,秋田严重减产,政府大济。

1952年,上半年一直未下过好雨,造成夏季作物无法入种,入种的冬、春小麦和其它作物几乎全部青枯死亡,致使夏粮颗粒无收。

1957年,旱。

1958年,春旱,个别地区出现春荒。

1962年,发生春夏秋大旱,前后共计136天,全县未入种的耕地达4万余亩。政府积极组织生产自救。

1963年,普遭旱灾,全县受灾面积83万亩,减产粮食500余万公斤。

1965年,白日大旱,山地干土层达1米以上,受灾面积143万亩(含复种面积),庄稼收获不及三成,政府大济。

1966年,连续干旱,部分地区人口外流。

1968年,大旱200天,粮食大幅度减产。

1972年,全县大旱,收成无几,政府积极组织生产自救。

1974年,连续干旱,1~8月份降雨仅109毫米,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河道一度断流,全县减产2成以上。

1978年,伏旱,秋作物蜷曲枯萎,大量死苗。

1985年,春夏连旱,粮食减产六成。

1987年7~8月,全县出现严重旱情,河道断流,库坝干涸,农作物死苗现象严重。

1989年,春季大旱,夏秋伏旱。

1994年,由于降水分布不均,在春播和夏初期间农作物多次严重干旱,对农业生产和人畜饮水造成严重影响,部分农作物减产失收,特别是初夏的干旱,造成大部分农作物普遍推迟入收20多天,夏田基本无收成。

1995年,冬夏连旱,全县4条大川64条小河干涸断流,直接影响部分中小型水浇地灌溉,全县原计划播种夏粮1万亩、经济作物7万亩全未下种,干旱使全县200个自然村8.5万人、1.5万头大家畜、9万只羊、2.1万头猪生活饮水困难,部分乡村靠买水度日,山草枯死、牲畜无法饱食,部分工厂因电厂缺水无法发电,被迫停产。

1996年,1—5月份出现旱情。

1997年,从8月初到10月,累计降水仅为64.9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69%,农牧业损失严重。

1998年, 8月份我县出现旱情,形成了严重的干旱和秋晒,加之9月高温炎热天气,致使秋作物大幅度减产。

1999年,由于降水少、时空分布不均,盛夏持续高温,发生严重旱情,导致大部分农作物枯死绝收,农村人畜饮水、牲畜饲草发生困难。

2000年,干旱,全县大部分农作物枯死绝收,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灾情较重。

2001年,干旱,农业生产损失严重。

2002年,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2004年,发生严重的冬春干旱。

2005年, 6月6日至6月25日我县降水量仅0.2毫米,且为阵性降水,气候干燥炎热,气温持续偏高,6月22日出现了40.7℃的高温,超越了历史极值;6月中下旬、7月1至18日,出现了严重干旱,土壤失墒严重,全县近60万亩农田受旱,其中受灾粮食作物52.3万亩,豆类等经济作物大面积枯死,干旱给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06年,从6月到8月份,气温持续偏高,降水连续偏少,致使全县范围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到8月份旱象持续发展,据统计,我县共有60万亩农田受灾,部分乡镇几近绝收。全县粮食作物减产3.1万吨,经济作物损失在600万元以上,全县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共损失1.3亿元,干旱给全县的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008年,7月19日至8月7日我县大部分乡镇出现了伏旱,造成农作物一定程度减产。

2009年,从6月1日到7月6日,我县持续高温,降水偏少,旱灾造成全县20个乡镇331个村50万亩粮食作物减产,其中南部乡镇旱情相对较重,据民政部门调查统计,旱灾涉及2.8万农户9.7万人。

2010年,7月下旬至9月,我县持续高温,降水偏少,部分乡镇出现了持续近40天的高温少雨天气,遭受了极为严重的旱灾,全县有7.95万人因为干旱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234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42万元。

2011年,发生冬春连旱和夏秋严重干旱,有的乡镇甚至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大部分作物受旱灾影响,大幅减产,甚至绝收。

2.4.2 旱灾的特征、分类和成因

(1)干旱特征、分类

我县气候干燥,常发生旱灾,居各种自然灾害之首,占我县自然灾害总次数的80%以上。根据记载,1959—2016年,共出现干旱94次,其中大旱14次,中旱55次,小旱25次。平均每年有1.6次不同程度的旱灾发生。旱灾类型有:冬春连旱、春旱、春夏连旱、伏旱、伏秋连旱、秋旱等。

1959年—1989年:干旱出现57次,其中大旱7次、中旱42次、小旱8次,平均每年有1.9次不同程度的旱灾发生。

1990年—2016年:共出现37次,平均每年1.4次。其中小旱出现17次,占干旱总次数的46%,约1年出现1次 ;中旱13次,占35%,平均每2年出现1次,百日以上中旱10次,其中200天以上中旱4次;大旱7次,占19%,平均5年出现1次。2000年出现全年性干旱,年降水量275.8毫米,偏少67%。受灾典型年为2006年。

近年来由于全球极端气候频发,旱灾有逐年增加趋势,干旱基本每年均有不同程度发生。

(2)旱灾成因分析

我县的干旱灾害形成因素很多,主要是:1、我县处于干旱半干旱区,降水量少且年际、年内变化大。全县年平均降水量406 mm,降水主要集中在7至9月,占年降水量的62.1%。尤其以8月份最多。降雨量的分布特点是由南到北递减,南北地降水差异在50~80mm,多年平均年蒸发量为1576.2mm,为降雨的3.8倍。2、地表径流得不到储蓄。一是土地贫瘠,植被率低,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蓄水保墒、涵养水分能力差;二是降水多随地表径流或河道径流输出,特别是大量的洪水资源流失,有限的降水量得不到蓄存利用。三是上游大量建设水库、淤地坝等蓄水工程,造成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来水量减少,是常年基本断流的重要因素之一。3、社会总需求用水量不断增加。一是随着煤炭资源的进一步开发,煤炭开采量增加,井下采空面积不断扩大,影响区域的地下水赋条件,影响区内植被生长。二是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矿企业不断增加,工业企业用水量剧增。4、地下水资源遭到破坏。大量无序的地下水资源乱开乱采,使有限的水资源得不到科学合理的利用,使得地下水有的干涸、有的水位下降、有的移位。

2.5抗旱体系

2.5.1 抗旱工程体系

(1)蓄水工程

我县共有6座水库,其中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3座,总库容为1463.17万立方米,水库灌溉面积仅0.1万亩。截止2013年,全县累计建成淤地坝2069座,其中骨干坝201座、中型坝481座,绝大部分淤地坝无蓄水,不具备灌溉功能。

(2)引水工程

我县只有沿黄的墙头、黄甫、麻镇、碛塄和王家墩部分村有引水渠道。

(3)提水工程

我县提水工程包括水井和机井、电灌站。截止至2019年,全县机电井2836眼,抽水站16处,配套机电井544眼,水源主要是黄河及其他河流,遍布各乡镇,其中以黄河沿岸一线及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等河流沿岸分布较为集中。

(4)城乡集中供水工程

截至2019年底,全县城乡集中供水工程1046处,其中城市自来水厂2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044处(其中城镇管网延伸2处、单村供水1042处)。

(5)人饮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县新建413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8.11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维修改造供水工程482处,解决9.23万人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建成了新民、清水、黄甫、三道沟、老高川、庙沟门、孤山集镇供水工程。

2.5.2 抗旱非工程体系

(1)组织保障体系

①抗旱指挥机构。县、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两级都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抗旱工作。

②加强抗旱领导,健全、完善抗旱救灾组织机构体系,建立抗旱会商机制,落实抗旱责任制。

③认真分析雨情、水情,加强旱情的监测、预报和信息报送,做好旱情预警工作,做到旱情早知道,抗旱准备工作早落实,减少旱灾损失。

④科学调度,合理分配,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⑤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抗旱服务组织作用。

⑥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抗旱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长期抗旱的准备,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进行水量调度,处理好工、农业和生态用水的关系。

⑦尽快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指标体系。

(2)抗旱非工程体系

①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科学调度,合理分配有效的水资源,统一水源管理,严格按“三先三后”的原则配水。

②积极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对于干旱缺水地区,要围绕市场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压缩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结合本地实际、依靠科技,大力发展低耗水农牧业,保护生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③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④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用水效益。

⑤制定节水灌溉制度。节水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措施,农业、工业等各行业都要加大节水力度,工业企业要引进水循环利用的新技术,农业要制定节水灌溉制度,加大投入,加快节水改造建设,实行科学灌溉。

⑥强化生物措施。生物措施主要是通过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自然环境自身抗旱能力,充分发挥宝贵的林草资源涵养水源的作用。要彻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人民的生活环境,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搞好生物治理,不断增加林草覆盖率。

⑦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⑧发生严重干旱时应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或暂停工业供水,全力确保人畜饮水。

⑨安设旱情监测系统。在不同季节、按月、按旬、按日上报雨情和旱情,监测旱灾发展变化动态及未来旱灾的预测预报。

⑩加强抗旱物资储备:抗旱物资要备足备全,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建章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抗旱物资和专项经费做到专帐收支,专款专用。

(3)政策规章体系

①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进一步提高节水、抗旱能力。

②计划用水: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先满足城镇、农村人畜饮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后考虑工业生产用水、服务业用水和其他用水,保障正常的用水秩序,提高节水意识,加强用水管理,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杜绝浪费水资源的现象。

③限时、限量用水:在干旱缺水季节,实行限时、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特别是限制用水消耗量大的行业用水,尽快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指标体系。

④关闭高耗水工矿企业、服务业:严格审批、注册高耗水企业。加强领导,协调用水,干旱季节应关闭高耗水工矿企业、服务业。

(4)公众防旱意识

①积极引进节水器具,加大宣传、推广节水器具力度,不断提高节水器具的普及率。

②加强节水抗旱的普法教育,用法律手段对节水抗旱工作进行有效指导。

③加强节水抗旱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抗旱意识。

2.5.3 抗旱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抗旱工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①我县水库常年基本无水可蓄,或蓄水量严重不足,遇干旱时期基本干涸;大部分淤地坝由于建设年代较早,标准低,且已基本淤满,不具备蓄水条件,能够蓄水的淤地坝数量极少。

②我县只有沿黄的墙头、黄甫、麻镇、碛塄和王家墩部分村有引水渠道,且部分引提水设施相对落后,部分渠道延伸不长,灌溉范围小,亟需改造提升;其余沿河支流阶地也仅有清水川和皇甫川有部分截潜流工程可灌溉少量耕地;全县全部山坡耕地没有抗旱工程设施,只能靠天吃饭。

③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县西部乡镇因神府煤田大开发,造成大面积煤矿采空区,使原本就贫乏的地下水资源遭到极其严重破坏,从长期看,地下水资源没有恢复利用的可能性。

④ 我县抗旱工程资金投入少,不能适应抗旱形势的需要,需大力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投入力度。

(2)抗旱非工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①我县需建设一支规范化、力量强、设备先进的抗旱专业服务队。

②旱情信息采集监测点少,行业间共享不足,不能对旱情及时掌握和准确收集,制约着抗旱工作的有效开展。

③抗旱经费严重不足。因各级对抗旱工作认识严重不足,对抗旱经费投入极少,现有抗旱设施设备大部分陈旧老化,实用性不强,发挥作用极其有限,各级要加大抗旱投入,以适应不断严峻的抗旱形势。

三 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县的抗旱工作。

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成立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3.2职责

3.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②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③组织召开抗旱工作会议,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④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

⑤统一指挥调度全县的抗旱工作,组织县级、镇级和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2.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命令、指令等;

②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各种供水工程、灌溉工程的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信息,统计、核实、上报灾情;

③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的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

④组织抗旱工作检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

⑤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

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的分配工作;

⑦处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交办的其他抗旱工作事宜。

3.2.3 县级有关部门的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协助县领导做好抗旱救灾和减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全县旱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水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调度工作;制定全县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调度全县抗旱应急救援物资。

县水利局:规划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负责编制抗旱水源调度方案,制定节水限水方案和临时应急供水预案,负责供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负责临时抗旱应急水源的建设及工程技术指导以及抗旱应急工程修复。

县发改局:负责抗旱设施建设和重大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立项审批。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抗旱救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所需资金。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资料;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方案,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自来水公司:承担县城供水职能,负责编制县城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县惠泉水务公司:根据旱灾发生程度,适时足量从所属输水管网向旱区提供生活、生产用水。

县公安局:负责抗旱救灾期间的社会秩序维护工作;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农业局:及时统计、上报农业干旱灾情;开展农业抗旱减灾工作。

县林业局:及时统计、上报林业干旱灾情;开展林业抗旱减灾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抗旱救灾期间应急道路保障。

县卫健局:负责干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电力供应。

县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抗旱救灾期间通讯保障工作。

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其它部门: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救灾指令,及时提供抗旱救灾服务。

四 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 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气象、水文、水利、农业等部门应加强天气形势的监测和预报,做好河道流量、降水、气温、土壤墒情、农作物受旱情况、城乡缺水等信息的监测,及时会商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测干旱灾害即将加重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事发地做好相关准备。

(3)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所属行政区内旱灾信息监测,设立旱情监测网点,加强旱情监测,及时监测掌握和逐级报告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土壤墒情、受旱面积和城乡供水情况等信息。

(4)成立旱情信息监测、评估组。由县水利局牵头,成立由水利、应急、农业、林业、民政、气象、水文等部门单位参加的旱情信息监测、评估组,负责加强监测、及时准确收集旱情信息以及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城乡供水情况等。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水利局:牵头组织旱情信息监测、评估组进行会商;负责监测并提供干旱期全县水利工程运行、人畜饮水困难情况等信息,初步确定县城和农村人饮困难的旱情等级;负责监测并提供地表水、地下水的变化信息,初步确定有关的干旱等级;负责监测并提供县城设计供水、实际供水、各行各业用水以及县城干旱缺水信息,初步确定县城干旱缺水等级、预警等级;

应急局:组织指导旱灾核查、损失评估;负责收集、整理旱情监测、评估信息,及时报指挥部;

农业局:负责监测并提供农作物种植面积、受旱面积、土壤墒情、出苗率、成活率及减产等信息,初步确定农业干旱的旱情、旱灾等级;

林业局:负责监测并提供林草面积、受旱面积、出苗率、成活率、枯黄死亡率等信息,初步确定林草干旱的旱情、旱灾等级;

气象局:负责监测并提供降雨、干旱无雨天数、土壤失墒、气温等干旱情况,初步确定旱情、旱灾等级;

水文局:负责监测并提供河道水位、水量以及断流信息,初步确定河道干旱等级;

(5)干旱监测评估依据:干旱信息监测、评估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干旱评估标准(试行)》为依据,开展干旱监测、评估,统一监测评估口径。

(6)受旱区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报表制度》的规定,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灾信息,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实行分级汇总上报,统一归口管理,各级共享使用。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后及时了解补救。

①旱情报告程序:当发生旱情、旱灾时,村组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信息监测、评估组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书面报告或提议召开旱情会商会议。

②旱情信息报告时间规定:当一般旱情发生时,各镇和旱情信息监测、评估组成员单位,每五天报告一次;当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发生时,需1—2天报告一次。

③旱情报告要求:旱情信息报告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后补报详情;旱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凡需报市级的旱情、灾情或需请求上级帮助的事项,需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同意。

4.1.2 预防措施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旱情发生前的防范措施。要加强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定抗旱水源调度方案、节水限水方案,在不影响防汛的情况下,利用水库、淤地坝、池塘尽可能多储蓄水量,以补充抗旱水源不足;大力推行控制灌溉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减少大面积灌溉跑、漏、滴、渗等浪费行为,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墒情测报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旱情动态和发展趋势;推广运用具有抗旱增产效果的种、苗、剂,以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农作物自身抗旱能力;继续推广传统的农业保墒方法,如深翻、勤锄、施肥、精耕细作等,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加强抗旱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发展壮大抗旱服务队伍;积极储备抗旱救灾物资和设备以及种籽、化肥、药剂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抗旱服务;动员和鼓励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救、自保防旱活动,以防范干旱灾害的扩大和蔓延。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增强全民防旱抗灾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及时部署任务,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旱情监测预警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完善抗旱保障机制。

(3)工程准备。一是积极建设灌溉设施,各有关部门要将各河道水源引到田间地头,保证农业灌溉用水需要。二是积极兴修应急水源工程,加大抗旱蓄水能力。三是科学合理地开发地下水资源,力求发生旱情时“以井保丰”。四是在不影响防汛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蓄水作用,多引、多拦、多蓄,以备在发生旱情时用于抗旱。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预案,做好抗旱水源调度方案,制定节水限水方案和临时应急供水预案。

(5)预警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各级旱情测报站网,确保旱情、灾情信息和抗旱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旱情、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提早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补救。

4.2预警

4.2.1 干旱的预警等级

根据《干旱评估标准(试行)》,我县属于全国6个一级区中的西北区,16个二级区中的“雨养农业区”(编码Ⅱ-2),其旱情等级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全国农业旱情与旱灾评估分区及编码

一 级 区

二 级 区

编 码

东北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及

内蒙古东部

灌溉农业区

I-1

雨养农业区

I-2

草原牧业区

I-3

西北区

包括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及内蒙古的中西部

灌溉农业区

II-1

雨养农业区

II-2

草原牧业区

II-3

黄淮海区

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以及江苏和安徽的淮河以北地区

灌溉农业区

III-1

雨养农业区

III-2

草原牧业区

III-3

长江

中下游区

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上海以及江苏和安徽的淮河以南地区

灌溉农业区

IV-1

雨养农业区

IV-2

西南区

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灌溉农业区

V-1

雨养农业区

V-2

草原牧业区

V-3

华南区

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灌溉农业区

VI-1

雨养农业区

VI-2

农业旱情评估包括基本旱情评估和区域综合旱情评估两部分。基本旱情评估方法采用连续无雨日数法,区域综合旱情评估根据基本旱情评估所得出的受旱面积,按受旱面积比率法评估区域农业综合旱情。

                 连续无雨日数旱情等级划分表 (单位:天)

评估时段

区号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春季

(3~5月)

秋季

(9~11月)

I-2

15~30

31~50

51~75

>75

II-2

15~30

31~50

51~75

>75

III-2

15~25

26~45

46~70

>70

IV-2

10~20

21~45

46~60

>60

V-2

10~20

21~45

46~60

>60

VI-2

10~20

21~45

46~60

>60

夏季

(6~8月)

I-2

10~20

21~35

36~50

>50

II-2

10~20

21~35

36~50

>50

III-2

10~20

21~30

31~45

>45

IV-2

5~10

11~20

21~30

>30

V-2

5~10

11~20

21~30

>30

VI-2

5~10

11~20

21~30

>30

冬季

(12~2月)

I-2

-

-

-

-

II-2

20~30

31~60

61~90

>90

III-2

15~30

31~50

51~80

>80

IV-2

15~25

26~45

46~70

>70

V-2

15~25

26~45

46~70

>70

VI-2

15~25

26~45

46~70

>70

                        区域综合旱情等级划分表

干 旱 等 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受旱面积

比率I

(%)

全 国

5<I≤ 10

10<I≤ 20

20<I≤ 30

I>30

省 级

5<I≤ 20

20<I≤ 30

30<I≤ 50

I>50

市(地)级

10<I≤ 30

30<I≤ 50

50<I≤ 70

I>70

县(市)级

20<I≤ 40

40<I≤ 60

60<I≤ 80

I>80

城市干旱依据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将城市干旱预警划分四个等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城市干旱等级划分标准

城市干旱

预警指标

预警等级

Ⅰ级预警

(特大干旱)

Ⅱ级预警

(严重干旱)

Ⅲ级预警

(中度干旱)

Ⅳ级预警

(轻度干旱)

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

Py>30

20<Py£ 30

10<Py£ 20

5<Py£ 10

根据干旱评估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划分我县干旱预警指标为以下4个等级:

Ⅳ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15天至30天或夏季10天至20天;受旱面积20万亩至40万亩;人饮困难1-2万人,为轻度干旱,也称蓝色预警。

Ⅲ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31天至50天或夏季21天至35天;受旱面积40万亩至60万亩;人饮困难2万人至5万人为中度干旱,也称黄色预警。

Ⅱ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51天至75天或夏季36天至50天;受旱面积60万亩至80万亩;人饮困难5万人至7万人为严重干旱,也称橙色预警。

Ⅰ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75天以上或夏季50天以上;受旱面积80万亩以上;人饮困难7万人以上为特大干旱;也称红色预警。

4.2.2 干旱预警发布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灾情的发展对各种旱情信息进行评估,确定不同干旱预警等级,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经县政府批准,通过会议、文件、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全县各部门、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全县人民群众发布。

五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和的干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2Ⅳ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15天至30天或夏季10天至20天;受旱面积20万亩至40万亩;人饮困难1-2万人。

5.2.1 工作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召开会商会议,有关部门参加,对旱情进行会商,分析旱灾情。

5.2.2 工作部署

县应急管理局掌握旱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情况,发布旱情通报;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情,提出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

5.2.3 部门联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做好抗旱工作。

5.2.4 协调指导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城乡的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溉工程管理,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5.2.5 方案启动

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实行全面抗、全面保,首先确保人畜饮水,其次确保抗旱夺丰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根据需要开展应急送水工作,抗旱服务队要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在受旱区域降低灌溉定额,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所蓄水资源进行抗旱,适当引黄引河和开采浅层地下水。

5.3Ⅲ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31天至50天或夏季21天至35天;受旱面积40万亩至60万亩;人饮困难2万人至5万人。

5.3.1 工作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参加,分析旱情,发出通知,视旱情启动相应等级抗旱预案。

5.3.2 工作部署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根据需要确定为中度干旱,并下发通知。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动员旱区群众抗旱。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对旱情进行统计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局部较重灾区调拨抗旱物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3.3 部门联动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做好抗旱工作。

5.3.4 协调指导

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城乡的生活生产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技术人员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 ,加强灌溉工程管理,及时新建、调度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5.3.5 方案启动

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实行全面抗旱、全面保、首先确保人畜饮水,其次力争抗旱夺丰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根据需要开展应急送水工作,抗旱服务队要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加大引黄引河力度,同时加大浅层地下水的开采力度,做到中度干旱不成灾。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5.4Ⅱ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51天至75天或夏季36天至50天;受旱面积60万亩至80万亩;人饮困难5万人至7万人。

5.4.1 工作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各成员参加,分析旱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立即启动相应等级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4.2 工作部署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严重抗旱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请求省、市的支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动员旱区群众紧急抗旱。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值班,对旱情进行统计报送,在电视台发布旱情及抗旱措施,为灾区调拨抗旱物资,调度应急送水分队送水,调度抗旱设备,运输抗旱物资,及时救助受灾群众。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抗旱救灾经费。卫生部门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4.3 部门联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救灾资金、调运抗旱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抗御严重干旱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迅速做好抗旱工作。

5.4.4 协调指导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抗旱工作;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技术人员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溉工程管理,及时新建、调度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对旱灾严重的居民饮用水进行定点限时供应,限制或关闭高耗水行业,加强节水措施,为灾区的生活和生产及时供水;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4.5 方案启动

当发生严重干旱时,实行全面抗、重点保、保重点,确保人畜饮水。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重点应急抗旱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抗旱物资供应和抗旱资金支持;全面开展抗旱应急送水工作,抗旱服务组织深入旱灾第一线,加强抗旱技术指导;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抗旱服务队要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最大限度的引调黄河水,充分利用水库、淤地坝、坑、塘等蓄水设施的蓄水;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等方式科学合理的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抗旱。发生严重干旱,会引起地表水和地下水位下降,引起出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等情况,可实行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损失。气象部门积极实施人工增雨。应急管理局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发放,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5.5Ⅰ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连续无雨日春秋季节75天以上或夏季50天以上;受旱面积80万亩以上;人饮困难7万人以上。

5.5.1 工作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各成员参加,分析旱灾情发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视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等级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5.2 工作部署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特大抗旱期,向省、市汇报情况,请求省、市支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派技术人员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动员旱区群众紧急抗旱。县应急管理局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进行统计报送,为灾区紧急调拨抗旱物资,调度应急送水分队送水,调度水利抗旱设备,组织、调度运输车辆,及时救助受灾群众。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抗旱救灾经费。卫生部门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5.3 部门联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救灾资金、调运抗旱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抗御特大干旱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成员单位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迅速做好抗旱工作。

5.5.4 协调指导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抗旱工作;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技术人员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溉工程管理,及时新建、调度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对旱灾严重的居民饮用水进行定点限时供应,限制或关闭高耗水行业,加强节水措施,为灾区的生活和生产及时供水;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5.5 方案启动

当发生特大干旱时,实行重点抗、重点保,全力保障人畜饮水。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为重点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抗旱应急送水,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应急、农业部门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对无地表水源的,要采用突击打井的办法解决水源;抗旱服务组织深入旱灾第一线、加强抗旱技术指导;最大限度引调黄河水,科学合理开采利用地下水,充分发挥水库、淤地坝、坑、塘等小型蓄水设施的作用,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各方面用水需要。发生特大干旱,会引起地表水和地下水位下降,引起出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等情况,可实行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损失。气象部门积极实施人工增雨。应急部门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发放,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5.6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启动情况简表

预警

等级

耕地受旱情况

人饮困难情况

会商

主持人

响应措施

面积

(万亩)

占耕地

面积比

例(%)

缺 水

人口数

(万人)

占人口比例(%)

蓝色

20-40

20-40

1-2

5-10

副指挥

Ⅳ级响应措施

黄色

40-60

40-60

2-5

10-20

副指挥

Ⅲ级响应措施

橙色

60-80

60-80

5-7

20-30

总指挥

Ⅱ级响应措施

红色

80-120

>80

>7

>30

总指挥

Ⅰ级响应措施

5.7 宣传动员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宣传部门要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旱积极性,使全社会都投入到抗旱救灾中来。

5.8 响应结束

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 后期处置

6.1损失评估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旱情信息监测、评估组依据《干旱评估标准》的方法,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2灾民救助

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于受旱严重的地区,一方面继续抓抗旱工作,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另一方面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转移等措施,并为受灾群众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应急部门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卫生部门负责救治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3效益评估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旱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灾减灾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

七 应急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为保障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抗旱专用资金,用于抗旱工作开展,必要时向上级申请资金支持。

7.2物资保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积极储备抗旱物资,当不同旱情发生时及时向发生旱灾的区域提供支持,并及时对在抗旱工作中抗旱物资的消耗进行补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指令相关部门按规范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用。抗旱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必要时向上级申请适当的物资支持。

7.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救灾的义务。①应急部门要组建充实抗旱服务队,备足抗旱物资和应急送水设备;②水利部门要组建充实水资源监测服务队;③卫生部门成立医疗、防疫、水质检验服务队;④农业部门成立农业抗旱技术服务队;⑤电力部门成立抗旱供电服务队。县各级抗旱队伍要发挥集体优势,采取多渠道抗旱救灾,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7.4技术保障

要逐步建设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县应急部门和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逐步建立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抗旱救灾信息的共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技术人员库,当发生旱灾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旱情监测系统,对旱情进行科学的评估、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旱方案,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搞好抗旱工程、抗旱水源的建设管理,积极推广节水农业、种植耐旱作物,为抗旱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7.5宣传与培训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抗旱业务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对抗旱知识进行大力宣传,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抗旱意识和抗旱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八 附则

8.1编制、审查与审批

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预案,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8.2预案修订

府谷县抗旱应急预案启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8.3 本预案自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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