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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0-00097 发文字号 府政发〔2020〕37号
成文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6-08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府政发〔2020〕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府谷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府谷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府谷县水利局

审查单位:

府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批准单位:

府谷县人民政府

编制时间:

二〇二〇年五月

府谷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目 录

一 总 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2

二 城市概况3

2.1自然地理3

2.2社会经济4

2.3洪涝风险分析4

2.4洪涝防御体系12

三 组织体系与职责13

3.1指挥机构13

3.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14

3.3办事机构职责15

3.4城区防汛相关单位职责15

四 预防和预警18

4.1预防预警信息18

4.2预警级别划分20

4.3预防预警行动20

4.4主要防御方案22

五 应急响应26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26

5.2应急响应行动与主要措施26

5.3信息报送和处理31

5.4指挥和调度31

5.5抢险救灾32

5.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33

5.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34

5.8信息发布34

5.9应急结束34

六 应急保障35

6.1通信与信息保障35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36

6.3技术保障38

6.4宣传、培训和演习38

七 后期处置39

7.1灾后救助40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40

7.3水毁工程修复40

7.4灾后重建40

7.5防汛抢险工作评价40

八 附 则41

8.1预案管理与更新41

8.2省际、县际沟通与协作41

8.3奖励与责任追究41

8.4预案实施时间42

一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府谷县县城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城区主要防洪大堤在五十年一遇洪水情况下不溃堤,排洪渠在二十年一遇暴雨情况下不堵塞,重要水库不垮坝,主要交通运输和通讯干线不中断,城区基础设施不破坏,保障城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全县安全度汛。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国家防办)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县城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道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包括由降雨引发的泥石流、坍塌、滑坡等次生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城区防汛的首要目标。

1.4.2 城区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责任制,各有关单位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1.4.3 城区防汛实行防洪与排涝并举,防汛与抢险并重的原则,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现代化水平。

1.4.4 城区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发扬团结抗洪的精神。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和民兵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1.4.7 坚持防汛抗洪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本预案全面落实防汛各项责任制,对思想发动、物资准备、工程措施、各部职责、抗洪抢险全面考虑,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本预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其恶劣遭遇都进行考虑、涵盖,制订相应的防御对策。

本预案结合城区的气候、地理特点、洪水特性、防洪工程现状、社会经济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以实用和便于操作为目的。今后根据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二 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府谷县位于陕西省最北端,县城坐落在黄河与孤山川交汇处,分山区、漫滩区两大自然地段,地理位置十分特殊,是全省防汛重点县。县城所在地行政区划属府谷县府谷镇,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特点是:冷暖干湿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雨热同期,太阳辐射强,日照时间长,气温变化强烈,年较差与日较差大,降水年际变化大,旱涝霜雹灾害多。多年平均气温9.1℃。无霜日平均为173天。 地理坐标北高南低,城区面积约28km2。县城上距万家寨水利枢纽101km,天桥水利枢纽5.2km,是黄河流入陕西省的第一县。黄河流经县城城区10km,黄河府谷段实测最大洪峰流量12800m3/s。孤山川从县城中部汇入黄河,流经城区7km,实测最大洪峰流量10300m3/s。城区多年平均降雨量406mm,年最大降水量829.6mm,最小降水量199.6mm。主城区从北山产生汇流洪水的17条大沟渠,横穿县城人民路、河滨路直接汇入黄河与孤山川。

2.2 社会经济

府谷县城区作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的中心,社会经济地位十分重要。城区面积约28km2,现居住人口约13.5万人。城区大部分行政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居民住户都集中在主城区和新区地势较低的平缓地带。

2.3 洪涝风险分析

2.3.1防洪能力与风险

府谷县主城区地势复杂,部分居民建筑物依山而建,部分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集中在新府山脚下黄河与孤山川包围的三角地带。受暴雨和洪水的袭击,历史上黄河、孤山川洪水曾多次侵入主城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新区黄河堤防防洪标准较高,洪水灾害隐患较少。

(1) 孤山川城区段

孤山川城区段左右岸河堤工程束窄了河道,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两岸民居、商业门店、企业单位等容易受到洪水威胁。孤山川洪水来势迅猛,1977年8月2日,孤山川曾发生洪峰流量达10300m3/s的特大洪水,这次洪水由孤山川各小流域洪水和溃坝洪水形成,由持续强降雨引发。孤山川洪水与黄河干流洪水遭遇,致使两河行洪不畅,水位顶托抬高,主城区进水。

依据孤山川高石崖水文站推算,当孤山川洪水对黄河洪水顶托不严重情况下,孤山川城区段最大行洪流量为6000m3/s,最小为华建桥行洪流量为5000m3/s,出槽水位为822.50米;当两河洪水遭遇时,孤山川城区段的行洪能力明显降低。温李河村至入黄口两岸人口密集,建筑林立,当孤山川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左右岸堤防洪水出槽,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将受到极其严重的威胁。

(2)黄河河滨公园段

主城区黄河堤外的河滨公园段地势较低,容易受到洪水威胁。河滨公园地面高程大致为814.0米,相应黄河行洪流量为14000m3/s。洪水位高于此高程时,城区排洪渠出口容易被倒灌、堵塞。

(3)人民路段

人民路段新府山半坡民房大都依山而建,人口密集,地势复杂。

遇持续降雨或短时间强降雨,由坡面汇流形成的山洪挟带生活垃圾,涌入主城区主干道后,会造成排水不畅,亦容易形成渍涝。

人民路部分居民房屋地势较低,个别居民在地下室居住,极易受内涝威胁。

马家沟、官井沟居民较多,盖板封闭沟道,也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4)城区赵石尧至张家塔段

持续降雨土体含水量增加,容易造成土体移位或滑坡,依山而建的民房存在滑坡、泥石流威胁。小石板沟、大石板沟、石条沟两岸民房众多,挤占沟道严重,且盖板封闭沟道,出现强降雨时,两岸居民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

(5) 高石崖段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石崖区域成为商贸重地,特别是孤山川支流沙川沟内人口密集,建筑物林立,且沙川沟前段盖板封闭,降低了过洪能力,小流域性洪水可能会造成灾害。

(6)花石峁盐沟段

随着城市的拓展,花石峁盐沟区域内集中了大量的居民住户以及学校、商铺等,盐沟后段由于过度开发,堆积大量泥土,极易产生滑坡和泥石流,前段盖板封闭,降低了过洪能力,小流域性洪水可能会造成灾害。

(7)新区下沉式公园

新区下沉式公园地势较低容易受到洪水威胁,且公园北侧墙体裂缝,遭遇连续强降雨,存在安全隐患。

2.3.2 城市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

府谷县城区处在黄河与孤山川交汇口两侧的漫滩区,县城防汛要考虑“两河”夹击的严重影响。在正常年份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7月、8月,而府谷县大暴雨、大洪水多集中在主汛期,洪水多由强度大,历时短的暴雨造成,常形成陡涨陡落尖瘦型的洪水过程。府谷县城区存在的主要防汛隐患:一是防汛自然条件差,县城位置较低,黄河与孤山川洪峰相遇后,易形成顶托,壅高水位,对县城构成巨大威胁;二是城区黄河堤防,孤山川左右岸堤防,虽然达到国家规定的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但是主城区的黄河堤防,没有在14条排洪渠上修建防止黄河洪水倒灌的控制性闸门,一方面是黄河堤防质量高、标准高,防御黄河洪水水位高,另一方面是城区排洪渠位置低,出口平均高程是813.62 m,黄河洪水位在低于堤顶3—4米时就会倒灌,水淹主城区部分地段;黄河滩外伸向黄河出口更低的排洪渠,极易倒灌、顶托、淤积堵塞;三是黄河天桥水电站位于县城上游,距县城5.2km,为低水头枢纽,库容较小,防洪库容2600万m3,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为15900m3/s,防洪标准较低,且不承担下游的防洪任务,洪水调度主要满足枢纽的防洪安全和排沙,一旦发生超标准洪水,对我县县城威胁巨大;四是主城区排洪渠先天不足,渠道断面狭小,比降小,弯道多,排洪不畅,排洪能力极差,主城区现有排洪排涝设施不能满足二十年一遇的降雨标准;城区部分排洪渠易受垃圾、泥沙堵塞,形成严重内涝灾害;五是县城地处黄河晋陕大峡谷,山高沟深地域狭小,部分沟渠内居民居住稠密,居民住户位置低,排水沟渠人为挤占十分严重,形成沟道断面窄、过洪能力极低的现状,遇到超标准洪水或溃坝,沟渠内位置低的居民住户将遭受灭顶之灾;六是城区没有设置固定的排洪排涝抽水机组,遇到特大暴雨,城区低洼地带积水无法抽排,只能任其泛滥,造成内涝灾害;七是城区居民的防灾避灾意识差,存在严重的麻痹侥幸心理。

2.3.3洪涝灾害损失

建国以来遭受的洪涝灾害:

1953年8月16日晚,暴雨成灾,一区六乡赵家石窑、高家湾、大沙沟、张家塔等自然村110户遭洪水侵害,6户无家可归。

1954年,全县普遭水灾,毁坏水地9000多亩,水井186眼,糜谷减产500多万公斤。

1956年9月,全县有35个乡连遭5天的暴雨、洪涝灾害,受灾面积达329244亩。

1958年8月,全县有4个区遭严重雹灾和洪涝灾害。

1959年8月3日,洪水浸街,房屋倒塌279间,死亡2人,县城停产、停业20多天。

1964年8月11日,全县普降大雨,40余万亩秋田遭浸,785间(孔)房窑损毁,4人死亡。

1967年8月,连降暴雨,川水地多被淹没,防洪工程被冲垮。受灾村1411个,面积35万亩,被洪水冲走和塌房压死8人,毁坝926座,毁水井177眼,毁房614间。三道沟公社口则村,除人外,全村几乎淹没。8月31日晚11时,碛塄乡高尧峁、郝家寨、官道坡等村有78户人家的粮食、衣服、用具全被山洪冲走。

1972年7月19日,皇甫川、清水川、黄河沿岸12个公社(镇)87个村庄遭受严重洪灾,淹没、冲毁农田1万多亩。黄河洪峰流量达10700立方米/秒,洪水“扫街”,县委地下室及部分居民区被淹,黄河大桥工程受损。

1977年8月2日,全县普降暴雨,城区和三道沟、木瓜等公社两小时降水200多毫米,80岁高龄老人从未见闻。这次水灾伤亡9人,死牲畜516头,倒房2120间,冲毁农田94200亩,冲走柴油机、电动机257台,架子车1200辆,毁林35万株,毁坏公路399公里,毁黄河大堤670米,毁其它河段河堤1.79公里,共计冲毁水利工程2687处。黄河洪峰流量达11100立方米/秒,孤山川洪峰流量10300立方米/秒,县城街道水深1米多,洪水“扫街”,县委地下室及部分居民区被淹,不少机关、仓库、民房进水。交通堵塞,电源、通讯中断。山体崩塌、滑坡多处发生,造成损失达3016万元,其中县城损失223万元。

1995年7月28日晚8时到次日上午12时共16小时,县城及城郊附近6个乡镇降雨182mm,县城山洪暴发,泥沙阻塞排洪渠道,街道洪水横流,水深达1-2m,县城大部分机关、工厂、店铺进水,停产停业,部分民房倒塌,大片农田、菜地被淹没,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3009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水毁损失350多万元,仅县城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000万元。

2003年7月30日凌晨,全县境内普降大到暴雨,全县20个乡镇,降雨量在100mm以上的有9个乡镇,降雨量在50mm以上的有8个乡镇,此次降雨有两个暴雨中心,第一个暴雨中心位于东北部的黄甫镇、哈镇、赵五家湾乡一带,调查点降雨量历时7小时,共降雨136mm,第二个暴雨中心位于县城城区一带,调查点降雨历时5小时50分,共降雨133mm,最大暴雨时段在5时至6时30分,一个半小时降雨达70多mm,降雨历时短,强度大,为多年来罕见。由于全县普降暴雨,造成全县境内所有河流、河道全部暴发洪水,形成全县性的山洪灾害。皇甫川4时30分出现6580m3/s的最大洪峰,清水川在6时出现1200m3/s的洪峰流量,孤山川于7时36分洪峰流量达到2920m3/s,黄河于8时出现府谷水文站建站以来最大的实测流量12800m3/s的洪水。县城区受到了特大山洪灾害的袭击,23条排洪渠大多淤积堵塞,致使山洪溢出渠道,街道洪水泛滥,积水1m多深,部分低洼区积水深达2m。这次洪灾给府谷城区及全县造成严重的灾难和巨大的损失。全县20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地遭受洪灾的侵袭,特别是城区损失相当严重,道路、电力、通信、供水设施、民房、校舍冲毁倒塌严重,城区供电中断4小时,通讯网络出现严重故障,供水设施受损,断水84小时。全县倒塌民房48间,受灾农作物17438亩,冲毁水利设施358处,抽水站18处,水井160眼,淤地坝65座,截潜流井7处,人饮工程9处,护堤护岸4500m,府店公路、府准公路水毁严重。特大暴雨山洪致3.4万人受灾,1641人无家可归,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1.1亿元。

2012年7月20日晚11时30分至21日下午2时许,我县大部分地区普降暴雨。全县20个乡镇有12个降雨量超过110mm,其余区域总降雨量均在76mm以上,县境内四条黄河一级支流流量均达到20年来的最高值,皇甫川洪峰流量达到每秒4720立方米,清水川洪峰流量达到每秒1560立方米,黄河府谷段流量达到每秒7000立方米,超过了警戒流量。此次暴雨造成自1989年以来最严重灾害,此次暴雨灾害中,全县共紧急撤离危险区群众1030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86人,成功解救被洪水围困群众49人。此次暴雨灾害受灾范围之广,造成损失之重为历年来少见,全县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8.98万人,直接经济损失2.37亿元。暴雨引发山洪造成清水川电厂区域8人死亡,13人失踪。

2.4 洪涝防御体系

2.4.1 洪灾防御体系

府谷县城区的防洪工程有:主城区黄河大堤,孤山川左岸大堤,孤山川右岸大堤,新区黄河大堤,总长17.8km,现有各类穿堤建筑物38处,整体防洪能力为50年一遇。

主城区黄河大堤:东起旧府谷码头,西至黄河与孤山川汇流处,全长2961m,大堤的直接保护范围是人民路以南,东起府谷水文站,西至畜牧局大楼的区间,保护面积3.4Km2,保护人口约4.5万人。穿堤建筑物为15条排洪渠。现有大堤顶面宽均为6—8m,堤顶高程在819.15—818.39m间,大堤外坡坡比为1∶2—1:3之间,外滩地面高程在813.36—810.23m间。

孤山川左岸大堤:北起府谷镇温李河村,南至黄河与孤山川堤交汇处,全长4817m,保护府谷镇政府所在地高石崖及城区的机关单位、居民住户约6万人;堤顶高程在833.00—818.39m间。外滩地面高程在827.70—813.00m间,共有穿堤建筑物15处。

孤山川右岸大堤:北起府谷镇水地湾村,南至黄河与孤山川汇流处,全长3216.3m。保护孤山川右岸人口约3万人。这段河堤不仅是一道防洪屏障,同时是府店公路及新区外环路的组成部分,堤顶宽8m,堤顶高程在820.69—817.94m间,外坡比均为1:1.5,外滩地面高程在816.74—815.00m 间,现有穿堤建筑物9处。

新区黄河大堤:东起黄河与孤山川交汇处,西至府谷镇崇塔村,全长6800m,保护新区机关单位、居民约1.5万人。该段河堤堤顶高程在817.45—814.46m之间,堤顶宽8m。

2.4.2 涝灾防御体系

府谷县城现有的排涝工程设施,主要有结合沟道地形而建成的27条排洪渠(主城区范围),总长度24640米,3座排洪闸,以及分布在人民路、河滨路和各巷道的雨水口。27条排洪渠中,从北山产生汇流洪水的大渠有17条,其中从北山出来经过城区而直接排入黄河的大沟有8条,其余9条是根据城区地形而设置的排洪支渠。

2.5 重点防护对象

府谷县城区重点防护对象:一是城区约13.5万居民尤其是处在漫滩区的约7.5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及城区金融、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通信、广电、医疗、学校等基础设施。

三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府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又是府谷县城的城市防汛指挥部,负有领导、指挥、管理县城防洪、抢险工作的权力和责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行使有关职能。

3.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干部居民提高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以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4、组织召开防汛工作会议,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落实各有关部门的防汛责任,建立防汛指挥系统,对县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制定各项防汛管理措施,重点督促检查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调度计划、度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

6、解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物资储备和经费问题;

7、有针对性地规划、建设、维修防洪排涝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区的防洪排涝标准与能力;

8、统一指挥调度县城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对出险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抢险救灾。

3.3 办事机构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一是负有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的任务;二是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尤其是抗洪抢险期的技术、调度、参谋工作;三是组织全县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对影响防洪安全的事件进行依法检查、清障;四是编制、监督、协调全县防汛预案的执行;五是负责收集处理防汛信息,负责水、雨情监测及防汛值班工作;六是负责全县防汛通讯、信息系统的建设;七是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八是统计、核实、上报洪旱灾情。

3.4 城区防汛相关单位职责

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城区防汛抢险重大工作的协调。

气象局: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负责提供适时雨情及灾害天气等气象情况。

府谷水文勘测局:负责汛期水文监测,及时提供水情测报情况和洪水预报情况。

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区防汛抗洪的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城区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水利局:负责编制修订城区防御洪水预案,负责城区堤防、库坝工程的除险加固、河道清障、闸门维修工作,组建防汛专家组,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住建局:负责编制修订城区内涝防御预案,负责县城排洪管网的清淤疏浚工作;负责县城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河滨公园、黄河滩涂骑行环道、新区下沉式公园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汛期负责孤山川入黄口过水路面、城区河滨公园外侧便道、新区黄河大堤外河滩便道的交通管制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组建建筑工程抢险队和市政工程抢险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开展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驻府部队和民兵,执行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

交通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道路通畅。

公安局:负责城区抗洪、抢险、救灾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紧急情况下,指派交警队征用社会车辆,抢运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防汛抗旱设施正常运用。

府谷镇:负责领导城区各村开展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城区各村群众的转移、撤离、安置工作;负责华龙桥前水地湾村到高石崖一村过水路面交通管控工作。

富昌路、府兴路、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防汛预警工作,负责各自辖区内居民的转移、撤离、安置工作。

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负责城区防汛预警警报的发布工作;根据县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信息;开展防汛宣传工作。

电力局:负责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洪涝灾害区域的电力安全管控,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卫生健康局:负责抢险救灾期间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城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负责救灾粮油的安全储备、调拨工作。

财政局:负责城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毁工程修复项目、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以及抢险救灾物资购置资金的筹措、管理工作。

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落实汛期学校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灾避险意识教育宣传;洪水灾害发生后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新区管委会:负责所管工程建设项目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单位防汛工作。

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参与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通讯设施的检修、管理,保证话路畅通;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制定非常情况下的通讯保障预案,保证防汛通讯需要;负责发布防汛预警信息。

四 预防和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 气象、水文、地质灾害信息

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洪水预报由水文部门和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

4.1.2 工程信息

根据黄河上游干支流水情分析,预估黄河府谷水文站可能达到813.00米警戒水位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及时了解黄河上游及皇甫川、清水川等河流水情和天桥水电站泄洪调度情况,及时与内蒙古准格尔旗、山西省河曲县和保德县防汛部门联系,了解对方水情。

预估孤山川高石崖水文站可能达到820.5米警戒水位时,各巡堤责任单位要加强孤山川堤防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排洪渠、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每隔0.5小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府谷镇政府要认真执行后河川水库和大红沟骨干坝的防汛预案,汛期后河川水库不允许超汛限蓄水,大红沟骨干坝严禁蓄水。当城区出现连续强降雨时,府谷镇要专人驻守后河川水库和大红沟骨干坝,监测库坝安全运行状况,当预估库坝将出现超警戒水位时,每隔0.5小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实时水雨情信息,及时会商决策。

4.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量级、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机关、企业、营业门店、群众财产、农林水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广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逐级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孤山川、清水川、皇甫川流域的各乡镇应及时向县防办和下游乡镇报汛。

(4)天桥水电站是府谷县县城防汛的主要联防单位,天桥大坝的安全与否,对府谷县城的防洪安全极端重要。天桥电站在汛期特别是紧急防汛期,要提前向我县通报大坝泄洪信息和库区及库区上游的水情。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按照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及山洪等)、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等因素一般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表示,县广播电视局接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用高音喇叭发出语音警报信号: Ⅳ级预警警报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Ⅲ级预警警报鸣笛“短音”,Ⅱ级预警警报鸣“警笛音”,Ⅰ级预警警报鸣笛“长音”。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防灾避灾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防汛抗洪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洪责任人、防汛抗洪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问题的堤防、库坝、排洪渠、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涉河在建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县城各级各类防洪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足额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物资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足额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应有计划地逐步充实县防汛物资库房的防汛抢险物资,府谷镇和各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备足防汛物料。

(6)通信、预警准备:汛前要检修、维护通信网络、水雨情监测预警系统、防汛可视会商系统、广播报警传输系统,确保防汛通信、预警、预报、会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与发布。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库坝、滩涂、沟道内及排洪渠、排洪闸上建设的非防洪工程,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要依法强行拆除。住建部门要及时对城区内的排洪排涝设施进行清理疏浚,水利部门要加强河道管理,及时进行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4.3.2 洪水预警行动

(1)当黄河、孤山川将出现较大洪水时,水文、水利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最新的水位、流量实测信息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参考。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凡可能遭受洪水威胁区域的责任单位,应根据洪水灾害的成因和特点,采取主动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

降雨期间,洪水灾害易发区责任单位要加密观测,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发现危险迹象,立即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立即向受威胁区域群众发出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

4.3.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有较大降雨出现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向社会发布,同时住建部门要做好排涝的相关准备工作,必要时,相关责任单位及时通知低洼区居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转移财产。

4.4 主要防御方案

根据防洪工程现状,府谷县县城防洪以府谷水文站、高石崖水文站水位变化为参照。确定府谷水文站、高石崖水文站警戒水位分别为813.00 m和820.50m,抢险水位分别为814.50 m和 822.50 m。

4.4.1 Ⅳ级预警(蓝色预警)

当黄河、孤山川水位分别达到警戒水位(813.00m、820.50 m),且水位继续上涨,个别出水口较低的排洪渠可能被倒灌,河滨公园可能受到漫没威胁;城区1小时降水量达40毫米,主城区内部分地段排洪渠、雨水口可能堵塞,低洼处可能积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会商,根据实时雨水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发布Ⅳ级预警警报,广电局高音喇叭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警报信号。

当城区1小时降水量达40毫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集结人员,巡查、疏通排洪渠、雨水口。

当黄河洪水位达813.00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关注黄河水情变化,撤离黄河滩涂及河滨公园内所有人员,安排人员巡查。

当孤山川洪水位达820.50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关注孤山川水情变化。

4.4.2 Ⅲ级预警(黄色预警)

当黄河、孤山川瞬时流量分别达11600m3/s和6500 m3/s,相应水位分别为 814.00m和821.50m,且持续上涨时,河滨公园将被淹没;城区3小时降水量达60毫米,且降水持续,主城区内大部分排洪渠、雨水口可能被堵塞,低洼地带产生积水,造成山洪内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商,分析当前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Ⅲ级预警警报,广电局高音喇叭鸣笛“短音”警报信号,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水情、雨情,安排部署城区防汛抢险工作,向上级汇报灾情。

当城区3小时降水量达60毫米时,住建部门组织市政工程抢险队伍对城区排洪渠、雨水口疏通清理。

当黄河洪水位达814.00米时,河滨公园内所有人员立即撤离。安排主城区和新区黄河堤防巡堤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上岗到位开始巡堤。

当孤山川洪水位达821.50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关注孤山川水情变化,安排孤山川两岸堤防巡堤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上岗到位开始巡堤,孤山川两岸城区段的居民和机关单位,做好撤离准备。

本级黄河、孤山川警戒水位(流量),适用于两河洪水不遭遇的情况。出现黄河洪水与孤山川洪水遭遇,即黄河、孤山川洪水同时出现,水流形成相互顶托时,应适当降低警戒水位值。

4.4.3 Ⅱ级预警(橙色预警)

当黄河、孤山川洪水位分别达815.00米和822.00米,且洪水持续上涨;城区6小时降水量达75毫米,且持续降水时,孤山川洪水可能出槽,孤山川两岸部分低洼地带将被漫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紧急会商,分析当前雨情、水情、工情、灾情,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Ⅱ级预警警报,广电局高音喇叭鸣“警笛音”警报信号,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雨情、水情,向上级汇报灾情。安排部署主城区、新区平缓地带的居民、学校、机关单位及库坝下游群众撤离转移,全力进行抗洪抢险。

4.4.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

当黄河、孤山川洪水位分别达到816.00米和823.00米,或24小时降水量达140毫米时,上游水利工程可能溃坝,城区进入全面防汛紧急避险阶段。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紧急会商,安排部署群众转移撤离和灾民安置工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布Ⅰ级预警警报,广电局高音喇叭鸣笛“长音”警报信号,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水情、雨情,并向上级汇报灾情。

当城区24小时降水量达140毫米时,城区多数排洪渠堵塞、水毁严重,人民路以南大多数地段内涝严重,城区大部分地段以撤离避险为主,转移财产为辅。

当天桥水库出现溃坝情况,孤山川洪水严重顶托黄河洪水时,洪水倒灌城区,主城区和新区漫滩区、孤山川两岸沿河群众全部撤离。

我县根据城区的居民居住分布状况,规划撤退路线13条,设立13个安置点,接待安置撤退人员(具体见附表)。

五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 进入汛期,县城有防汛职责任务的部门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并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4 洪涝灾害发生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人发现堤防、闸门、库坝、滑坡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5.1.5 因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造成的次生灾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救护、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5.2 应急响应行动与主要措施

5.2.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与主要措施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会商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发展趋势的监测和对防汛抢险工作的部署准备,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县住建部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河滨公园及黄河滩涂区域、新区下沉式公园内所有滞留人员,安排人员在河滨公园巡查。

(3)府谷镇和富昌路、府兴路、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转移撤离辖区内低洼区、地下室人员。

(4)县城防汛各重点单位进行人员集结和抢险工具准备,就地待命。县城防汛进入准备防御、积极防御阶段。

(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府谷镇,要求派专人到后河川水库和大红沟骨干坝监视水位变化,控制汛限水位,为下一步迎大洪留足库容。

5.2.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与主要措施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会商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要求水文、气象、水利部门、县防办加密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发布Ⅲ级预警警报,向社会公告汛情。宣布县城进入全面防汛状态。

(3)要求县城防汛各参与单位负责人带领人员,携带工具物料,进入指定地段、位置,上堤防、上库坝、上闸门、上街、上渠道、组织开展巡堤查险、上坝巡视、上闸检查、上街疏通雨水口、上渠疏通渠道等项工作(城区巡堤单位及职责见附表二)。

(4)要求城区的六个重点抢险队(重点抢险队名单见附表三),按规定集结待命,备齐机具设备,以备险情出现时,能够快速出击,进行抢险。

(5)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集结待命,准备执行指挥部抗洪抢险任务。

(6)县防汛办防汛物资库房的保管员、运输车辆到库房待命,做好领送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7)承担抢险技术指导任务的防汛专家组人员,在县防汛办集结待命。

(8)根据库坝水位,通知后河川水库和大红沟骨干坝开始放水,留足库容。

(9)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城区各地段检查和督查防汛抢险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10)动员城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5.2.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与主要措施

(1)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汛紧急会商会议,水文、气象、水利部门、县防办加密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变化,县防办及时掌握险情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向省市防汛指挥部和下游县区报汛。

(2)进行抗洪抢险安排部署,决定发布Ⅱ级预警警报,向社会公布汛情,宣布县城进入防汛抢险状态。

(3)命令县城六个重点抢险队,立即奔赴指定的位置全力进行抢险。

(4)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接受任务,全力抗洪抢险。

(5)要求县城防汛各参与单位继续在所包区段位置,全力开展抢险救灾。

(6)命令承担抢险技术指导任务的防汛专家组人员,分赴城区重点抢险区段,进行抢险技术指导。

(7)通知县防汛办防汛物资库房的保管员及运输车辆,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运送抢险工具和物料。

(8)命令后河川水库和大红沟骨干坝,严格执行指挥部的调度,灵活应用库坝滞泄功能,为下游城区削减洪峰发挥作用。

(9)城区广大干部、职工、居民要主动投入抗洪抢险。府谷镇和富昌路、府兴路、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立即转移撤离辖区内低洼区、地下室和库坝下游等危险区的居民。

(10)公安局派出治安巡逻队对重点抢险区段的社会秩序进行重点维护。

(11)对下一步可能出现的撤退转移进行思想、组织、实施方面的预安排。府谷镇和富昌路、府兴路、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要坚定不移地做好撤退转移和安置的准备工作,确保下一步撤退转移和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做到有条不紊、临危不乱。

(12)县卫生健康局开始医疗、防疫、消毒准备。

(13)各安置点准备开始接待撤退转移人员。

(14)应急管理局开始救灾工作准备。

(15)防汛联合督查组继续在城区重点地段督查。

5.2.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与主要措施

(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召开特别紧急防汛会商会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汛各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县城出现的防汛严峻形势进行紧急会商。气象、水文、水利部门及县防汛办对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变化进行最高加密监测,同时按程序逐级上报中、省、市防指,并向下游地区紧急报汛。

(2)进行撤退转移避险部署,决定发布Ⅰ级预警警报,开始紧急避险撤退转移,向社会公布汛情和城区洪涝灾害的严峻形势,宣布城区进入紧急避险、撤退转移状态。

(3)命令六个重点抢险队和城区所有单位的抢险队伍及其它社会力量,继续全力抢险,为确保居民顺利转移撤退赢得时间,通过各种应急措施,把最大的险情,通过最大的努力,实现最大的控制,争取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4)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继续执行指挥部命令,全力抗洪抢险。

(5) 府谷镇和富昌路、府兴路、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要组织强大的力量,果断实施辖区内居民的撤退、转移、避险工作,确保无人员伤亡。撤退转移按照就近向高处安全地带转移的原则进行(撤退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参考附表四)。

(6)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组织干警,合理安排警力,负责撤退期间的警戒、巡逻、疏导任务,负责重要机关、重点单位的保卫工作,防止不法分子乘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卫生健康局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医疗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救助,清毒防疫工作,并派出医疗救护队巡回治疗。

(10)应急管理局全力做好救灾按照保障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确保大灾之时人心安定。

5.3 信息报送和处理

5.3.1 汛情、险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5.3.2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5.3.3 属一般性汛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报。

5.4 指挥和调度

5.4.1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5.4.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4.3 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5 抢险救灾

5.5.1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5.5.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防汛机构指挥决策。

5.5.3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相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队、消防救援队和民兵应急抢险队实施。

5.5.4 处置洪涝灾害和防洪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6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6.1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取用。

5.6.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5.6.3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撤离工作。

5.6.4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6.5 对转移的群众,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6.6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7.1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7.2 必要时可通过县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8 信息发布

5.8.1 防汛抢险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8.2 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

5.8.3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9 应急结束

5.9.1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雨情、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5.9.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9.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助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l.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l.3 出现灾情后,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及时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l.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抽水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投入抢险。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消防救援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防汛期间,府谷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救灾工作。

6.2.3 供电保障

电力局要编制好汛期电力供应应急预案,全面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救灾、安置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工作。

6.2.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期间的防汛道路维护和抢修。

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及抢险、撤退、转移时的运输车辆的调用和调配。

公安局交警队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紧急情况下社会车辆的征用。

6.2.5 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局负责抢险、救灾、安置期间的医疗保障、卫生防疫工作,提前编制医疗保障预案。

6.2.6 治安保障

公安局负责抢险、救灾、安置期间的治安保障工作,并按本预案规定的任务提前编制治安保障预案。

6.2.7 物资保障

县城防洪的物资保障,一是由应急管理局根据有关防汛物料储备规定和要求提出计划,上报县人民政府安排预算资金进行储备;二是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防洪任务进行必要的储备;三是委托有关企业进行代储。

6.2.8 资金保障

(1)县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和支付防、抢、撤、安置费用等。

(2)国家设立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维护和建设。

6.2.9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防灾减灾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责任。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汛期洪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抢险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县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各部门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在防汛抢险的关键时刻,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六个抢险队的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依靠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指挥系统,提高防汛信息传输的质量和时效。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防汛技术数据库、县水利局应组建防汛专家组,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6.4.2 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4.3 演习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城区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

七 后期处置

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相关预案,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 灾后救助

7.1.1 应急管理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l.2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1.3 环保局负责对灾区进行环境监测。

7.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当次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前述物资保障的责任要求,进行及时补充储备。

7.3 水毁工程修复

7.3.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7.3.2 遭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 防汛抢险工作评价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应针对防汛抢险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对防汛抢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抢险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抢险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八 附 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呈报市防指对预案进行审查、评估、备案。本预案应根据情况变化,每年进行修订完善。

8.2 省际、县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省际间、县际间的防汛抢险减灾交流,借鉴其它省、市、县防汛抢险减灾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水患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府谷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府谷县城区防洪基本情况表

      2、府谷县城区巡堤职责表

      3、府谷县重点抢险队伍组织单位及职责表

      4、府谷县城区居民转移撤退路线及安置点分布表

      5、府谷县城区主要排洪渠及闸门位置表

      6、府谷县防汛应急抢险专家组名单

      7、常见险情抢险技术措施表

府谷县城区防洪基本情况表

附表一

城市基本情况

城市人口约13.5万人

淹没区人口4.5万人

特征地标高:

1、府谷水文站

警戒水位813.00

2、石崖水文站

警戒水位820.50

主要河流及历史洪水

河流

黄河

孤山川

代表断面

府谷水文站

高石崖水文站

控制流域面积(km2)

404039

1272

历史最大洪水

流量(m3/s)/洪水位(m)

12800

10300

发生时间(年月日)

2003.07.30

1977.08.02

实测最大洪水

流量(m3/s)/洪水位(m)

12800

10300

发生时间(年月日)

2003.07.30

1977.08.02

防洪工程现状

堤防

护岸

堤顶高程(m)

防洪能力(左岸)


833—818.39m

50年一遇

堤顶高程(m)

防洪能力(右岸)

城区段819.15—818.39m

新区段817.45—814.46m

新区段50年一遇

820.69—817.94m

50年一遇

涵闸

数量(个)/位置

14(无闸门)

3(有闸门)

预警级别

和信号

发布条件

预报洪峰流量(m3/s)

可能险情

防、抢、撤方案

应急响应行动

Ⅳ级/蓝色

水位:黄 河813.00m

孤山川820.50m

部分排洪渠、雨水口及低洼地带可能出现的堵塞与积水情况;黄河滩外位置偏低的排洪渠可能出现黄河洪水倒灌情况。

发布Ⅳ级预警

鸣Ⅳ级预警警报

召开防汛会商会议,加强对雨情、水情、汛情监测,疏通排洪渠、雨水口。

Ⅲ级/橙色

水位:黄 河814.00m

孤山川821.50m

城区大部分雨水口、排洪渠及低洼地带将要出现堵塞、积水、洪水泛滥情况,黄河滩外排洪渠全部出现黄河洪水倒灌进城情况。

发布Ⅲ级预警

鸣Ⅲ级预警警报

召开防汛会商会议,相关单位按预案规定开展工作,抢险队集结待命。

Ⅱ级/黄色

水位:黄 河815.00m

孤山川822.00m

人民路一线出现大面积积水;黄河洪水倒灌县城加剧,城区积水水位不断升高;黄河洪水有越堤顶的可能性

发布Ⅱ级预警

鸣Ⅱ级预警警报

召开防汛会商会议,向省、市防总和下游县区报汛,相关单位按预案规定开展工作,抢险队全力抢险,做好撤退转移准备。

Ⅰ级/红色

水位:黄 河816.00m

孤山川823.00m

天桥大坝可能出现溃坝时,府谷城区进入防汛紧急避险阶段。

发布I级预警

鸣I级预警警报

召开防汛紧急会商会议,向中、省、市防总和下游县区报汛,相关单位按预案规定开展工作,抢险队全力抢险,对危险区群众实施撤退转移。

府谷县县城巡堤职责表

附表二

序号

巡堤区间

巡堤

部门

负责人

巡堤人数

主要职责

1

县城黄河大堤

旧码头至

1号涵(马家沟排洪渠)

能源局

王浩贤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1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

1号涵(马家沟排洪渠)至

3号涵(二中东巷)

发科局

王瑞明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2号涵、3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

3号涵(二中东巷)至

5号涵(十字街排洪渠)

文旅局

李 鹏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4号涵、5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

5号涵(十字街排洪渠)至

7号涵(公路段门前排洪渠)

人社局

岳海平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6号涵、7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5

7号涵(公路段门前)至

9号涵(黄河大桥西排洪渠)

司法局

武棉清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8号涵、9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6

9号涵(黄河大桥西)至

11号涵(烟草巷排洪渠)

市场监管局

王 星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10号涵、11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7

11号涵(烟草巷排洪渠)至

13号涵(府州巷排洪渠)

卫健局

李瑞华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12号涵、13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8

13号涵(府州巷排洪渠)至黄河大堤与孤山川左岸大堤交汇处

农业局

李桂锋

系统内抽调2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14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9

孤山川左岸大堤

黄河大堤与孤山川左岸大堤交汇处至育才巷排水渠(三完小大门西)

农业局

李桂锋

系统内抽调2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15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0

15号涵闸的启闭

水利局

谭玉山

系统内抽调20人

按指挥部指令,负责15、16、17号涵闸汛期的启闭工作

16号涵闸的启闭

17号涵闸的启闭

11

育才巷排水渠(三完小大门西)至氮肥厂排洪渠(文化馆南侧)

交通局

张志雄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16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2

氮肥厂排洪渠(文化馆南侧)至华建桥

林业局

郭 文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17号涵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3

孤山川左岸大堤

华建桥至向宏国际酒店北侧外河堤

工贸局

高培清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4

向宏国际酒店北侧外河堤至温李河村

府谷镇

云永胜

镇政府抽调干部20人,温李河村、沙后河村、高石崖村抽调村民90人,共计110人

负责该段河堤的巡查、预警任务,并负责华龙桥前水地湾村到高石崖一村过水路面左岸汛期交通管控,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5

孤山川右岸大堤

水地湾村至高家湾村(孤山川右岸大堤与新区大堤交汇处)

府谷镇

云永胜

镇政府抽调干部20人,水地湾村、花石峁村、高家湾村、贾家湾村抽调村民120人,共计140人

负责该段河堤的巡查、预警任务,并负责华龙桥前水地湾村到高石崖一村过水路面右岸汛期交通管控,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6

新区黄河大堤

孤山川右岸大堤与新区大堤交汇处至新区民生一路外河堤

新区

管委会

葛 艳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穿堤涵洞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7

新区民生一路外河堤至新区职教中心公交站牌外河堤

财政局

丁彦彪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18

新区职教中心公交站牌外河堤至新区高速公路引线起点

自然资源局

赵雄飞

系统内抽调30人

负责该段河堤和穿堤涵洞的巡查、预警任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府谷县重点抢险队伍组织单位及职责表

    附表三

抢险队

组织单位

及负责人

参加单位及职责

第一队

人武部

潘小荣

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共50人,承担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任务。

第二队

人武部

潘小荣

人武部民兵应急连共80人,承担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任务。

第三队

住建局

武治平

建筑工程抢险队共100人,机具10台,承担工程抢险任务。

第四队

住建局

武治平

市政工程抢险队80人,承担城区排洪排涝管网应急抢险工作。

第五队

公安局

邢占强

组织干警120人,承担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戒严、警卫任务。

第六队

交警队

贾 军

组织干警60人,承担指挥部下达的交通疏导与管制任务。

   府谷县城区居民转移撤退路线及安置点分布表

   附表四

受洪水

威胁区域

撤退路线

安置点

水文站至

马家沟区域

从千佛洞、府州城路、马家沟向旧城撤退至卫校

卫校

马家沟至

文体路区域

从马家沟、祠堂巷、郭家巷、韩家湾、官井沟向北山撤退至一完小

一完小

文体路至

京榆巷区域

从人民北路、闫家巷、石阶巷向北撤退至法院、旧武装部

法院、旧武装部

京榆巷至

大桥路区域

从工农巷、红星巷、秦晋巷、农机巷向北撤退至民政救助中心

石畔路社区、电大

民政救助中心

石畔路社区

电大

大桥路至

烟草巷区域

从石畔路、第一中学大门、府中坡向北撤退至第一中学、二完小

第一中学

二完小

烟草巷至

中行巷区域

从旧铁厂大门、杨家圪塄巷向北撤退至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原广播电视局)

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

中行巷至兴

茂家园区域

从粮油巷向北撤退至原粮食局、原煤炭总公司院内

原粮食局、原煤炭总公司院内

煤炭大楼至

邮政巷区域

从氮肥厂路、交通局巷、建设路、邮政巷向东撤退至第六幼儿园

第六幼儿园

邮政巷至火

电厂路区域

从曙光路、三忻路、火电厂路撤退至第七幼儿园

第七幼儿园

高石崖区域

从就近道路撤退至高石崖学校、府谷镇政府、明德小学

同心路中学

高石崖学校

府谷镇政府

明德小学

同心路中学

水地湾至花

石峁区域

从就近道路撤退至府谷火车站

府谷火车站

花石峁至

高家湾区域

就近撤退至神龙山公园

神龙山公园

念沟湾至

贾家湾区域

就近撤退至三中

三中

府谷县城区主要排洪渠及闸门位置表

附表五

编 号

位 置

现 状

1号涵

马家沟排洪渠

无闸门

2号涵

水文勘测局西渠(食品公司东)

无闸门

3号涵

二中东巷渠(二中东侧)

无闸门

4号涵

文体路渠(二中西侧)

无闸门

5号涵

十字街排洪渠

无闸门

6号涵

富昌路便民服务中心西侧

无闸门

7号涵

京榆上、下巷渠(公路段门前)

无闸门

8号涵

康复上、下巷渠(二幼儿园东)

无闸门

9号涵

农机公司旧汽车站排洪渠(黄河大桥西)

无闸门

10号涵

电力巷渠(县政府东)

无闸门

11号涵

烟草巷渠(县政府西)

无闸门

12号涵

杨家圪塄渠(红城大厦西)黄河堤内

无闸门

13号涵

府州巷渠(中医院东)黄河堤内

无闸门

14号涵

黄河二桥东侧第一条排洪渠

无闸门

15号涵

育才巷排水渠(三完小大门西侧)

有闸门,启闭正常

16号涵

氮肥厂排洪渠(文化馆南侧)

有闸门,启闭正常

17号涵

焦化厂排洪渠

有闸门,启闭正常

府谷县防汛应急抢险专家组名单

附表六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 业

职 称

1

韩宇飞

水利局

水利水保

工程师

2

李 军

流域办

水利水保

高级工程师

3

刘二星

流域办

水利水保

助理工程师

4

王 洋

流域办

水利水保

工程师

5

李文军

防汛办

水利水保

高级工程师

6

赵彦平

水利队

水利水保

工程师

7

尚文平

水利队

水利水保

工程师

8

韩志忠

水利队

水利水保

工程师

9

张继斌

水保监督站

水利水保

工程师

10

张占荣

水保监督站

水利水保

工程师

常见险情抢险技术措施表

附表七

险情

现象

原因

抢护原则

抢险措施

1、渗 水

(散浸)

堤坝背水坡土体渗水,可发展为内滑坡。

水位过高;堤坝断面不足;堤坝多沙,夯压不实;防渗、反滤失效。

临水截渗,背水导渗

临水面土工膜、抛粘土、土袋前戗截渗。背水坡开挖沙石导渗沟、采用土工织布或反滤层导渗;透水压渗台。

1、涌沙冒水

(鼓水翻沙)

在背水坡脚或附近坑塘低洼地,出现孔状出口冒水冒沙,可发展成管涌,造成决堤溃坝。

透水堤基在高水位时渗压坡降变陡,渗透压力和流整加大带走地基中沙料造成。

反滤导渗,控制涌沙,留有渗水出路。

在涌沙冒水处筑反滤围井;在背水坡脚险情处抢筑反滤压盖;在背水坡脚险情处抢筑减压围井(或称蓄水压渗);筑透水压渗台;在水塘中常用填土、填水下反滤堆、抬高沟塘水位。

3、管 涌

堤坝渗流走大量颗粒,形成内坡如管涌射出,或堤内脚如泉水上涌,口径可达1-2米,水柱0.3-1.0米,经几小时到十几小时而决堤跨坝。

同涌沙冒水

急抛石(块石、混合粗卵石)以杀水势,速堆反滤体以阻止土体稀出。

同涌沙冒水,混合沙卵石反滤堆;月堤水反压;临水面土工布载渗。

4、滑 坡

边坡或堤顶出现裂缝而发展成滑坡

高水位浸泡长时间,不良地基、施工碾压不实,新老土结合不好,水位骤降。

上部削坡减载,下部压重固脚。

滤水还坡(导渗沟、反滤层)滤水土撑、固脚阻滑、临水加帮载渗,打桩阻滑。

5、裂 缝

纵横向开裂

不均匀裂缝,滑坡裂缝,干缩裂缝,振动裂缝。

防止滑坡和塞裂止漏。

开挫回填、横墙隔断、封堵缝口

6、漏 洞

背水坡及坡脚出现横贯堤基的渗漏孔洞,出浑水或清水。

堤身不实,洞穴、洞涵及周围填土不实。

前截后导,临背并举。

临水截堵(堵塞法、盖堵法、外月围法)背水导渗,注意防止水吸力使人伤亡。

7、跌 窝

堤顶边坡突然局部下陷

施工质量差,接合不实,洞穴,渗水淘空。

水位以上,翻填夯实;水位以下,填堵防漏。

临水面用土袋堵塞;

背水坡用粗沙填实设滤层。

8、崩 岸

堤防临水面土体崩塌,常发生在河道凹岸。

水流冲刷淘空岸脚

护脚坑冲,缓流挑溜,减载加帮

抛石(土袋)护脚防冲。

9、风 浪

临水波遭风浪冲击破坏。

风浪不断洗刷坡面。

水面放漂浮物削减风浪冲力,坡面铺物抗冲。

挂柳、木枕、柴草、木排防浪,芦柴、土袋、土工布护坡。

10、漫溢(顶)

水位高于堤顶,溢水冲垮堤坝

超标准洪水

抢筑子堤

筑土料子堤,桩柳木板挡墙。叠土袋子堤,浆砌石防浪墙。

11、涵闸险情

涵闸与土堤结合部位渗水及漏洞

分缝沉降均,造成集中漏水通道

临水截渗,背水导渗

同渗漏处理。

涵身裂缝及分缝止水破坏抢护

超地基不均沉降,施工质量差,流态改变。

判断原因;针对处理。

砼建筑物常用环氧沙浆和防水块凝砂浆堵漏。

背水面反滤盖重或围井倒滤。

涵闸漏水,地基渗透破坏和冲刷破坏,沉塌。

涵洞本身质量差,洞壁涵衣未筑好,地基处理不彻底。

建筑特地基破坏抢护原则:上游截流,下游导渗

上游抛粘土截渗,下游抢筑反滤层或反滤盖面。

涵闸被冲刷破坏

超标准洪水,设计施工管理不当。


上游抛料物抢护,下游断流抢护,筑潜坝缓冲或短坝挑流。

12、堵口复堤

堤坝溃决后的口门封堵


堵口设计定方案:含时间、堵口路线、断面设计、合龙方法、施工方法。

合龙截流方法有:

立堵(填土进堵、打桩进堵);平堵(架桥、铺底、抛料、抛土袋填土闭气);混合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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