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2/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标 题 | 孤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孤山镇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孤山镇深入贯彻上级要求,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一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范完善工作,全面梳理镇政府相关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四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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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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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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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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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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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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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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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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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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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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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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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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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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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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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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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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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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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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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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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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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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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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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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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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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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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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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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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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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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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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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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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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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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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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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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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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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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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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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更新慢。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配强专人进行信息公开,不断完善网站公开形式,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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