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2/2020-00000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标 题 | 府谷县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乡村振兴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办紧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府谷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府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为全县扶贫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及时成立了以扶贫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筹、安排、协调、实施等工作。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办。
(二)完善制度,规范公开管理。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我办重新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并制作成宣传牌公开上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工作。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内容的完整性。二是全力保障政府网站、网络及信息安全。二是开展政民互动活动。在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发布了单位一把手访谈内容。三是配合做好清理部门单位微信公众平台排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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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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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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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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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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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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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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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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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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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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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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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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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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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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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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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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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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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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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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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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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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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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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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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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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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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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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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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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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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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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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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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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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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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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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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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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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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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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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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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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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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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有欠缺、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工作进程。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扩展力度,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力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信息采用质量;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总结推广好做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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