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标 题 | 府谷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信访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主动公开,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局机关支部全程监督的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呈现了向好发展态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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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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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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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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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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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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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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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5 |
5199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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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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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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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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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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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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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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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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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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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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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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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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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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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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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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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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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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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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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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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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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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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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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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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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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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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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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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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政策解读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统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当作便民、利民的大事来抓。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切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府谷县信访局
2020年1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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