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标 题 | 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通过府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g.gov.cn/)浏览。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923条,建立专题专栏38个,本年度新增2个专题专栏,并及时在相关专栏转载国务院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同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微信共推送信息108条,政务微博共推送信息109条。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常态化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我办重新梳理政府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及人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机构栏目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联系方式、部门领导信息;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规划计划等信息。
二是深化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扶贫、教育、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政预决算信息等重点领域服务信息发布。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举办府谷县政府在线访谈期10期,邀请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提供优质医疗保障等方面进行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向公众阐述政策、解释疑惑。
四是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对接陕西府谷政务服务网群众办事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府谷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相互融合、相互补充,在互联网+的改革路上,不断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并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规范答复。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了《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府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对应主动公开事项的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发布流程、时限重新予以明确。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政务新媒体监管文件精神,对我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排查和规范管理。对长期不更新、无力维护、微僵尸化倾向、无在线互动渠道功能的政务新媒体予以关停注销账号。目前,予以保留的政务新媒体9个。对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建立常态化监测和考核机制,其运维管理情况与县政府网站保障情况一并进行考核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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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9509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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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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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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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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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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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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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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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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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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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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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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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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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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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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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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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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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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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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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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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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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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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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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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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随着政府信息工作的不断细化深入,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标准不严、公开力度不大不全面,信息公开查阅点少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管工作。
(一)加强考核检查。建立考核机制,每季度对各镇、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将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主动公开应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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