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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dwyh/2023-0002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日期 2023-11-15
标   题 关于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的建议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的建议

代表:李小梅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乡村建设。落实资金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对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村庄卫生不能长期保持。2018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各级高度重视,合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影响村庄环境卫生的草堆、柴堆、粪堆脏乱差问题,着力保持村口、路口、家门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名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积极变化。但是,由于没有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固定保洁人员进行长期管护,形成长效机制,导致村庄环境卫生时好时坏,不能长期保持。

(二)“两场”运行成本高。按照生态环保要求,集镇都建设了“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场”,实现了农村垃圾“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污水实现了无污染排放。但两场的运行成本高,垃圾处理场需定期碾压填埋,污水处理场4台电机交替运转,电费每年约5万元;需定期更换培养细菌;需有专人24小时看守,工资支出约8万元每年。由于没有专项运转资金支持,只能占用经费支出,给两场的正常运转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建议意见

(一)落实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建议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加强财政投入保障,落实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长期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二)落实“两场”运行专项经费。为了保证“两场”能够正常运转,建议相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落实相应的运转经费,确保垃圾有序处理、污水无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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