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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x/2023-0000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我县教育水平的建议
发布机构 府谷县政协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我县教育水平的建议

提案者张志林、王志军、闫毛

承办单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案 由: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关乎民生福祉,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涿鹿多向发力、换道超车的关键转折期,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县城就业居住以及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加入,由此带来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迅猛增长,导致县城教育资源严重短缺,教师编制不足、缺员问题日益凸显。加之中省市教育均衡发展“家门口就近入学“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农村小规模学校必须按班级、按学科配制教师资源,我县部分乡镇已经出现教师多于学生人数,而县城教师严重短缺问题。

2015年左右,我县通过招聘部分教育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解决了一些问题,这部分人员经过多年历练,已经走上了重要教学岗位,但因身份的特殊性,待遇问题一直没有实质性解决,导致部分优秀人才外流,加剧了我县教师编制的进一步短缺。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根据我县教师编制短缺实际情况,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协调省市编制、教体部门重新核定教师编制,保证学校教师编制的基本需求,以人才引进、招考录用等多种形式加快引进优秀教师步伐,增加教师数量,保证教学活动高质量发展。

二、对现有教育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已实行省市县“教学能手”评比增加待遇的基础上,每年进行综合考试、综合评价、家长及社会综合评判,特别优秀的按照在编教师同岗同酬对待,留住优秀人才。对不及格或不称职的,按现有待遇调整为生活后勤人员、工勤类人员,形成“倒逼机制”。

三、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临聘教师编制,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专业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进入教师队伍。建立与聘任制相适应的教师工资保障和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将教育人力资源的管理方式从编制管理转变为预算管理,以经费预算来控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规模,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办理情况

张志林委员、王志军委员、闫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我县教育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新核定教师编制的建议

2021年4月,县委编办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核编调研,全面了解了我县中小学布局、办学规模、师资结构、教职工配备等情况。7月,市委编办依据师生比和附加编制相结合的方式重新核定了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为2384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县委编办综合考虑师生比、班师比以及小规模学校等因素拿出了核编方案,并主动与教体局进行沟通,征求教体部门意见。但由于教体系统未严格执行编制审批在先原则,长期存在自行调整教师的问题,出现了大量“人编分离”教师,导致科学合理的教职工核编方案无法完整实施。为了保障正常教学活动开展,我们在坚持机构编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采纳了教体部门的核编意见,8月对全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并解决了350名“人编分离”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关于加大教师引进力度的建议

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教师引进工作,2019年10月,向市委编办争取教师招聘指标126名(其中高中教育段20名、义务教育段86名、学前教育段20名),用于校园招聘;2020年5月,向市委编办争取招聘指标64名(其中中小学54名、职中5名、幼儿园5名),组织实施后,通过2019年校园招聘和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共计招聘教师87人。2021年11月向市委编办争取招聘指标31名(其中高中9名、初中10名、小学1名、幼儿园11名),用于校园招聘。组织实施后,实际招聘21人。2022年2月向市委编办争取招聘指标26名(其中中小学9名、幼儿园6名、职中11名)。组织实施后,实际招聘26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招考指标,利用事业单位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为我县引进更多优秀教师,切实加强我县师资力量。

三、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在深化教育改革方面,县委编办将稳步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备案管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21〕8号)精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依据编制标准、班额、生源等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商县级编制部门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每学年开学前报同级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备案。以此推动教职工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合理配置,助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健全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激励机制方面,县委办、政府办于2022年7月印发了《中共府谷县委办公室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府办发〔2022〕24号),明确了对见习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奖惩办法。该办法特别提到,对获得省、市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见习生、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仍在教学岗位上,待遇参照同类在编在岗事业单位教师工资标准执行。获得县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仍在教学岗位上,待遇参照同类在编在岗事业单位教师工资标准的80%执行。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对我办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也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教育工作一定能取得长足的进步。也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机构编制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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