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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dwyh/2021-0001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5-26
标   题 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议案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议案

建议人:刘莉等12名代表联合提出

案由: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环境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目前,城市噪声污染状况已经有所显现,一些临街住宅区反应广场、商业场所噪音大,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特别是有老人、学生的家庭,影响更严重。

案据: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商业噪声污染。在各商业街区、农贸市场,设置音响设备,搭台表演;小商贩携高音喇叭等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进行吆喝招揽顾客的现象随处可见。二是娱乐噪声污染。尤其是金信广场的各类娱乐活动锣鼓喧露,喊声震天,毫不顾及噪声对附近人群或居民造成的污染。三是交通噪声污染。随着机动车数量的迅速攀升,部分老旧的三轮车没能彻底取缔,以及驾驶员发法律意识淡薄,随时随意鸣笛等因素造成城区内交通噪声污染日趋严重。这些持续不绝的噪声污染直接干扰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破坏了城市的人居环境,损害了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噪声污染已成为群众日常提及的热点问题,城市环境保护的一大公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都作出了明确的罚规定。

方案: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商业经营户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引导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二是加强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商业噪声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制造噪声者的查处力度,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制止噪声污染行为。与商业经营户、文化娱乐部门等签订噪声控制责任书,对于在重点商业区域和人口密集区进行促销活动的业户,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使用音响的分贝数不得超标。在公共场所和城区各主要街道建立噪音监测分站,从而完善噪音监测管理体系。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倡导和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三是整合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力量,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通过宣传、教育、预防、查处并举的方式,综合整治城区噪声污染源。并建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商业、娱乐活动的管理,使噪声污染得到持续改善,切实有效地改进我县城市经营环境,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

办理情况:制定了《府谷县公安局社会噪音控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民警对噪音扰民问题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发现噪音扰民、高音喇叭叫卖及时制止和规劝。印发了《府谷县公安局关于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先后发放传单5000余份,张贴通告1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毛巾1000余条,及时制止并对违规店主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加大对“噪音扰民”问题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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