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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20-00006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6-01
标   题 关于2019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2019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府政财发〔2020〕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陕财办农[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对2019年府谷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42个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组织保障、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方面。

二、绩效评价办法

本次绩效评价以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自查为主,按照评分要素和量化指标进行打分。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分析评判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程序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自查,县级核查汇总方式进行,工作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

(一)评价准备阶段(2020年5月18日-28日)

1.组建评价工作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共同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评价组办公室设立在府谷县综改办。

组 长:张瑞川

副组长:赵机换、刘宽明、王清平

评价组办公室主任:李 升

成 员:王建荣、李升、高志平、王超楠、苏浩、樊鹏龙、高墐焫、张军伟。

第一组:李升(组长)、王建荣、苏浩、高墐焫。考评乡镇:府谷镇、孤山镇、海则庙、清水镇、黄甫镇、麻镇、赵五家湾、哈镇、古城、墙头。

第二组:高志平(组长)、王超楠、樊鹏龙、张军伟。考评乡镇:木瓜镇、新民镇、三道沟镇、老高川镇、庙沟门镇、大昌汗镇、碛塄、武家庄镇、田家寨镇、王家墩。

2.明确评价工作任务。评价工作组经与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进行充分沟通,详细了解项目村集体经济工作组织保障情况、组织实施情况、资金涵盖项目及资金保障情况,评价工作组要明确绩效评价方式与时间要求,确定各方联系人。

3.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在收集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明确组织保障、项目概况、评价对象和内容。

(二)评价实施阶段(2020年5月29日-6月4日)

评价工作组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和资料查阅。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开展问询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针对组织保障、项目实施、资金保障及监管等内容进行评价。

(三)评价总结阶段(2020年6月5日-12日)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由府谷县财政绩效评中心根据汇总结论,按相关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组织保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保障及监管情况,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及有关建议等。


中共府谷县委组织部

府谷县财政局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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