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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8/2021-00004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4-19
标   题 府谷县2021年第一批审计项目安排意见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2021年第一批审计项目安排意见

为了避免审计项目形成积压,2021年第一批审计项目计划,在安排2021年新送审项目的同时,对2020年结转项目,按照截止春节前尚未下发审计通知书或已经下发通知书但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一并纳入本批次计划重新安排的原则,共安排审计项目105个(详见附件),其中,2020年结转项目68个,结转项目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6个(涉及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41名),投资审计项目32个(涉及大小工程100余项);2021年新安排项目37个,新安排项目中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涉及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名),投资审计项目30个(涉及大小工程100余项),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个,政策性专项审计项目3个。

此外,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安排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4个,乡镇决算审计项目1个。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审计组务必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一)审计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执行。

二)各审计组要按照“两统筹”工作思路和“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的工作要求,创新方法、提高效率,结合正在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将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首要内容在现有审计项目中予以关注,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以单独板块反映,同时纳入政策跟踪审计报告统一上报。

三)各审计组在积极谋划新安排项目审计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抓好2020年尾留项目的收尾工作,各组务必于2021年4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审计任务。

四)各审计组要切实重视审前调查工作,吃透被审对象的实际情况,厘清审计工作思路,精心编制切合被审对象特点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

五)各审计组的任务分配可能不是十分平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对于工作推进快或者任务量相关较轻的审计组,将视其进度随时追加政策性审计、专项审计或其他审计任务,追加的审计任务将纳入下一批次审计项目计划中予以安排。

六)参与政策性审计、专项审计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督查、检查和巡视巡察的审计组(或审计人员),要统筹兼顾阶段性组划与原审计组的工作,阶段性工作任务结束后,要尽快返回原审计组开展工作。

七)各审计组要不断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年内我局将在纪委监委配合下,按一定比例对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对于在审计过程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较好的审计组,给予表扬;审计质量问题较轻的,责成审计组予以纠正或者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审计质量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八)各审计组务必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将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时,在对优秀审计项目予以表彰奖励同时,还将以审结项目的数量多少对审计组进行表彰奖励(审结标准为档案及时整理归档)。人均审结项目排名后两位的审计组不得参与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组成员不得参与评优活动。

九)离开城区外出(或下乡)审计的审计组,以审计组填写外出(或下乡)审计审批单,组长签注意见后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审批单由财务人员统一保管,年终考核时一次性发放外出(或下乡)补助。

十)各审计组要切实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落实跟踪督促责任,局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对账销号。对已整改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被审单位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整改不彻底和“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

十一)各审计组要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秉公办事;要认真遵守《保密法》相关规定,对涉及国家或被审计单位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对外透漏;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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