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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8/2020-0001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标   题 府谷县2020年第五批审计项目安排意见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2020年第五批审计项目安排意见

2020年第五批共安排68个审计项目,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组织开展的项目60个,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9个(涉及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24名),投资审计项目40个(涉及大小工程100余项),专项资金审计项目1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项目8个,其中,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债务情况、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投资绩效审计项目2个,国有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3户,国有企业投资项目3个。

此外,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安排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1个,乡镇决算审计项目1个。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审计组务必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一、审计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执行。

二、审计项目的安排和组织要坚持“两统筹”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提高效率,在积极开展本批次审计任务的同时,抓好常规审计与政策性审计、专项审计以及跟踪审计项目的衔接工作,抓紧2019年尾留项目和2020年前四个批次审计任务的收尾工作,各审计组力争于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任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统筹考虑离任与任中审计,镇(便民服务中心)书记或镇长(主任)离任,按照党政同审的原则同步安排另外一名主要领导的任中审计;国有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离任,按照董事长与总经理同审的原则,同步安排另外一名主要领导任中审计。

各审计组在实施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经济责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各类审计项目时,要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单独的审计重点内容,在审计报告中单独反映。

三、为提升年轻干部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广大干部工作效率,避免出现窝工现象。继续对部分审计组或审计项目推行A+B+...审计小组并列运行的管理模式,各审计小组在大组或牵头小组组长指导下工作,同时赋予各小组相对的独立性,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阶段性合并运行完成某些特定审计任务。

四、鉴于当前审计工作任务繁重,要按照《府谷县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府审委发〔2020〕5号)精神,引入社会中介机构或外部专业人士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债务及损益审计、乡镇债务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五、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对于工作推进快或任务偏轻的审计组,将视其进度随时追加政策性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或其他审计任务,追加的审计任务将纳入下一批次审计项目计划。

六、各审计组在开展投资项目审计时,针对近期脱贫攻坚以及清理民企中小企业欠款进度要求,原则上先安排部门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的扶贫和清欠项目,后安排国有企业项目和其他项目。

七、政策性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以及配合其他部门督查、检查和巡视巡察的组划为阶段性临时组划,参与政策性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以及配合其他部门检查、督查、巡视巡察工作的同志,要统筹兼顾阶段性任务与原审计组的工作,阶段性工作任务结束后,要尽快返回原审计组开展工作。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展的审计项目原则上采取送达审计的方式进行,尽可能避免现场审计。投资审计项目确需进行现场审计的,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和预防工作。各审计组要严格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签到与体温测量登记制度。

九、各审计组要加强审计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审计服务水平。年终,要按一定的比例对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对在审计过程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较好的审计组,予以表扬;对有问题的审计组,限期纠正或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审计组,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各审计组务必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对优秀审计项目将予以表彰奖励,与此同时,还将对人均审结项目排名前三的审计组进行表彰奖励(审结标准为档案及时整理归档)。人均审结项目排名后两位的审计组,不得参与评选优秀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不得参与评选优秀活动。

十一、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审计组要对照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跟踪整改,已经整改的,应及时进行销号;仍未整改的,继续跟进,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直到问题全面整改销号为止。

十二、离开城区外出(或下乡)审计的审计组,以审计组填写外出(或下乡)审计审批单,组长签注意见后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审批单由财务人员统一保管,年终考核时一次性发放外出(或下乡)补助。

十三、审计组成员要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秉公办事。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相关规定,对涉及国家或被审计单位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对外透漏。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时,要及时汇报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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